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公开曝光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0-05-06 09:48:15 | 【 打印正文 】

日前,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对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7起典型问题是:

勐腊县磨憨镇派出所原所长谷顺春、派出所教导员陈强违规私设“小金库”的问题。2016年7月至2018年,谷顺春安排人员将证件照相费和其他不合规收入共计22.3955万元存入私人账户设“小金库”,用于办公经费、接待费、食堂生活补助费、车辆加油和维修等支出。陈强明知该笔款项的管理使用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却未提出异议,持默许态度。同时谷顺春、陈强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月,谷顺春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强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勐腊县勐满镇卫生院院长刘云梅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2016年8月,勐满镇卫生院从门诊收入中支出,为本院职工发放每人每月伙食补助费共计9600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0年2月,刘云梅同志受到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

勐海县公安局四级警长谷顺林收受他人钱款的问题。2018年4月、2019年1月谷顺林分别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收取他人请托给予的好处费共计13888.88元。同时谷顺林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2月,谷顺林同志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景洪市公安局黎明派出所治安中队原负责人李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2012年至2013年,李毅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香烟,累计价值4500元。同时李毅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月,李毅同志被开除党籍,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景洪市嘎兰社区纳龙掌小组组长马应宏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金的问题。2013年至2015年,马应宏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金共计4500元。同时马应宏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3月,马应宏同志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景洪市嘎兰社区党支部书记董兆华、曼允小组组长陶志清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金的问题。2013年至2014年,董兆华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金共计3500元。2013年至2018年,陶志清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金共计6500元。2020年3月,董兆华、陶志清两同志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景洪市嘎兰社区党总支委员、副主任、工会主席玉香勇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金的问题。2013年至2015年,玉香勇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金共计3700元。2020年3月,玉香勇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7起案例中,仍然不乏违规公款旅游、公款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这些都是典型的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且发生在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身上,说明“四风”问题依然突出。有的地区、单位和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对中央三令五申的要求和规章制度置若罔闻,作风建设没有取得根本性好转,需要久久为功、抓长抓细抓常。

全州各级党组织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作风建设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通过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干部队伍。使各级领导干部始终做到心系群众,甘于奉献,牢记责任,真抓实干,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各级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审视作风建设,从思想和利益根源上来破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