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典型案例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9-08-01 11:12:31 | 【 打印正文 】


近日,西双版纳州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在扶贫领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失职失责的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现将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勐海县勐混镇党委副书记李佳良,时任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光煜,镇人民政府社会经济事务发展办公室主任张磊,履职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力、工作推进迟缓的问勐混镇在推进拉八厅片区扶贫项目建设整改过程中,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相关组织协调和措施不力,督促落实不到位,导致工作推进迟缓,未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时限内完成工作。李佳良作为勐混镇分管扶贫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负有主要责任;李光煜作为时任勐混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负有监督责任;张磊作为勐混镇人民政府社会经济事务发展办公室主任,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5月,李佳良、李光煜受到通报的问责,张磊受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

  2.勐腊县易武镇党委、易武镇人民政府,勐捧镇党委、勐捧镇人民政府,勐腊镇党委、勐腊镇人民政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到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易武镇党委、易武镇人民政府,勐捧镇党委、勐捧镇人民政府,勐腊镇党委、勐腊镇人民政府执行文件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效率低下,在勐腊县10个乡镇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程中综合排名后三位。2018年12月,易武镇党委、易武镇人民政府,勐捧镇党委、勐捧镇人民政府,勐腊镇党委、勐腊镇人民政府分别受到通报批评的问责。

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坚定的决心和持久的韧劲,把脱贫攻坚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切实担负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精心抓好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的落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断引向深入,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铁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