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通报7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9-01-11 16:11:12 | 【 打印正文 】

 日前,西双版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现通报7起典型案例。

1.景洪市基诺山基诺族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副主任张丽工作失职失责的问题。张丽在承担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责任期间,站位不高,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淡薄,在长达21个月时间内,其一次都未到贫困户家中开展帮扶、走访等工作。2018年6月19日,张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撤职的处分。

2.景洪市基诺山基诺族乡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乡长陈建章、人民政府副乡长杨勇工作失责失察的问题。基诺山基诺族乡电视广播文化服务中心副主任张丽长达21个月未按要求履行帮扶责任,基诺族乡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乡长陈建章和副乡长杨勇,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发现张丽履行帮扶责任不力的问题,发现后未及时处置,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6月,陈建章受到通报的问责,杨勇受到政务记过的处分。

3.勐海县勐宋乡村镇建设规划中心工作人员莫祖传工作失职失责的问题。2016年10月,莫祖传在统计核报勐宋乡安置点D级危房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信息工作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漏统漏报4户已于2016年3月作为样板房完成建盖的房屋,导致该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未能按期足额享受相应的建房补助及建房贴息贷款。2018年10月24日,莫祖传受到政务警告的处分。

4.景洪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朱家亮工作失职失责的问题。朱家亮被派驻勐宋村委会驻村工作期间,未执行请销假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擅自脱离岗位,并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9月20日,朱家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

5.景洪市大干坝村委会大渡岗村小组原村民委员会主任冉建伟侵占群众利益的问题。冉建伟不在担任村长后,一直未将杨某(五保户)的户口本、身份证、林权证移交村小组代管,并侵占杨某2017年至2018年低保金700元拒不返还。2018年9月13日,冉建伟受到党内警告的处分。

6.勐腊县勐满镇大广村委会河图第二村民小组组长先查吃拿卡要的问题。2017年12月28日,先查在得知本小组某贫困户建房补助款到账后,利用村小组长职务之便,以“你家进入贫困户和建房名额我帮助了很多”为由,向贫困户索要“好处费”共计1.4万元,并让贫困户支付当日午餐费200元。2018年12月1日,先查受到开除党籍的处分,并退赔违纪款1.42万元。

7.景洪市勐龙镇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作风不实的问题。勐龙镇在精准扶贫工作中,部分镇村干部对脱贫攻坚任务政治站位不高、工作作风不实、审核把关不严、识别不精准,工作责任心缺失以致陆拉村委会和南嗨村委会出现将不符合条件的农户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且在发现后未及时纠正的严重问题,给景洪市脱贫攻坚工作造成损害,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8月30日,勐龙镇党委、政府受到责令检查的问责,勐龙镇副镇长岩万、扶贫专干周青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勐龙镇扶贫办副主任兰宏忠、原勐龙镇陆拉村委会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岩温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勐龙镇陆拉村党总支书记玉党伍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南嗨村委会主任娜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辞去南嗨村委会主任职务,南嗨村党总支书记李澄荣、南嗨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李小华、陆拉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岩燕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勐龙镇党委书记陈刚、镇长岩温香、人大主席刘政、武装部部长岩温罕、原陆拉村党总支第一书记白剑受到诫勉的问责,陆拉村委会主任岩罕光被警示谈话。

上述案例表明,吃拿卡要、侵占掠夺扶贫资金以及干部在扶贫工作中不担当、不负责甚至严重失职失责等问题在我州还一定程度地存在,这些问题的出现,啃噬的是群众获得感,严重影响扶贫政策和项目资金的精准到位,严重危害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精准脱贫是决胜全面小康的三大攻坚战之一,是一项事关全局的政治任务。全州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扛牢扛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深入发现、认真纠正、严肃处理本地区本部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相关扶贫主责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强化对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扬敢于担当、勇于奉献的优良作风,持之以恒推进脱贫攻坚。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深化专项治理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紧密结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加强对扶贫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严查快处,绝不姑息,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