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通报8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8-09-20 09:12:43 | 【 打印正文 】


 日前,西双版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现通报8起典型案例。

1.景洪市勐龙镇邦飘村党总支书记康小平、邦飘村委会主任车真、邦飘村委会曼札坎香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扎布、邦飘村委会曼札坎香村民小组妇女组长娜体、邦飘村委会曼札坎香村民小组会计扎娃失职失责的问题。2016年6月至7月,勐龙镇分两批向曼札坎香村民小组扶持黄牛277头(其中小牛有百余头),在村民小组集体养殖过程中,由于管理、养殖不善,加之勐龙镇及邦飘村委会服务指导、检查督促不力,黄牛死亡142头。集体养殖期间,经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在村民小组集体劳动和过年过节时,屠宰37头黄牛并按户分给全组村民。2017年12月14日,景洪市纪委决定给予康小平、车真、娜体、扎娃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扎布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景洪市勐龙镇南嗨村委会主任娜戈、南嗨村曼先坦老寨党支部书记陈飞违规收取低保户低保费的问题。2016年1月,南嗨村委会曼先坦老寨经村民会议研究决定,采取向下寨24户低保户收取20%低保金的方式增加集体收入。当年,除1户低保户较困难未收取外,按照20%的比例共向23户低保户收取4220元,并全部用于村民小组日常开支。2018年1月18日,景洪市纪委给予娜戈、陈飞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勐海县勐海镇沿河社区党总支副书记王树武违规申报领取低保金的问题。自2009年10月起,王树武利用担任勐海镇沿河社区任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便利,按季度以儿子王某名义,向沿河社区申报最低生活保障金至2013年9月,共违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人民币8514元。2018年4月24日,勐海县纪委给予王树武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勐海县布朗山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啊学违规侵占困难群众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问题。2013年至2015年,啊学在勐海县布朗山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贫困户岩某、扎某等3人的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款3万元人民币;以帮助办理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为由,向玉某等4人索要现金6500元人民币。2018年6月24日,勐海县监察委员会给予啊学撤职处分。

5.勐腊县农业和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岩燕,副局长、科协主席李兴文扶贫工作失职失责的问题。2017年12月11日,勐腊县农业和科技局收到《中共勐腊县委办公室、勐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腊县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腊党办〔2017〕172号)文件后,对该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认真落实文件要求,没有制定工作方案;自查自纠工作流于形式,不认真查找和上报问题,对本单位扶贫项目未按计划完成导致88150元扶贫资金被县财政局收回,被全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重点抽查发现,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5月17日,勐腊县纪委给予岩燕同志诫勉问责,给予李兴文通报问责。

6.勐腊县勐腊镇曼旦村委会主任岩罕光违规侵占群众奖励金的问题。2017年8月22日,勐腊县民宗局按照800元/户的标准把发放给10户民族团结示范户的奖励金共8000元(包含岩罕光本人800元)从银行转账给岩罕光,并电话通知由其取出现金后发给其他9户村民。岩罕光在收到奖励金后,未及时发放给其余9户村民,而是用于个人消费。2018年6月13日,勐腊镇纪委予岩罕光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勐腊县国税局工作人员岩坎章扶贫工作失职失责的问题。岩坎章同志在负责勐腊县勐伴镇回落村委会盘山村小组扶贫工作期间,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飘浮,没有认真细致核实江某家外出务工情况和其《勐腊县贫困人口入户摸底调查表》中的数据,把“工资性收入”一栏错误填写为“务工时间14天,工资性收入2.88万元”的入户摸底调查表上报,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7月19日,勐腊县纪委给予岩坎章同志通报问责。

8.勐腊县关累镇坝荷村委会关累小组报账员岩应违规侵占群众奖励金的问题。2017年8月22日,勐腊县民宗局按每户800元的标准把发放给10户民族团结示范户的奖励金共8000元(包含岩应本人800元)从银行转账给岩应,委托岩应负责发放,岩应在收到奖励金后,未及时发放给其余9户村民,而是保存在其个人银行卡上,并挪用2027.92元用于村集体开支。2018年8月21日,关累镇纪委给予岩应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当前,脱贫攻坚已经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越是到关键时期,越考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心、责任和担当。全州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拿出过硬措施,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稳步、有序、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