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察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8-04-03 10:44:53 | 【 打印正文 】

日前,西双版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现将其中的7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勐海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股股长曾庆云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2年至2017年,曾庆云利用担任勐海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股股长的职务便利,收受社区矫正人员手机、香烟等礼品和现金11.9万元。经2017年12月4日勐海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勐海县委常委会同意,决定给予曾庆云开除党籍处分。

2.勐海县司法局勐海司法所所长刀金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刀金祥在担任勐海司法所所长期间,接受服务对象(社区矫正人员)吃请并收受面值为1600元的大兴购物卡和香烟4条。经2017年12月4日勐海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勐海县委常委会同意,决定给予刀金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勐海县司法局勐海司法所副所长张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张东在担任勐海司法所副所长期间,接受服务对象(社区矫正人员)吃请并收受现金500元、面值为3000元的大兴购物卡和香烟7条。经2017年12月4日勐海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勐海县委常委会同意,决定给予张东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4.勐海县勐宋乡党委书记李海荣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3年7月至2017年10月,勐海县勐宋乡党委政府长期借用勐宋乡曼迈村委会车辆,在全县公务用车问题集中整治期间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经2017年12月21日勐海县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州纪委同意,决定给予李海荣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5.西双版纳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凌升华等人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2年4月至2015年4月,时任西双版纳州教育局副局长兼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校长凌升华、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副校长(主持工作)李英昌,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长期使用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食堂承包商出资购买的一辆长安欧诺牌商务汽车。经2018年1月18日州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凌升华同志诫勉并在全州通报的问责,李英同志诫勉问责。

6.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校长杨天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以校级领导临时代课的名义,为4名校级领导按照每人每月375元,节假日值班每天100元的标准发放补助,共计32175元。经2018年1月18日州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天云同志诫勉问责,并追缴违规所得。

7.景洪市橄榄坝农场管委会副主任陈永华等人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8年2月7日,景洪市橄榄坝农场管委会副主任陈永华,橄榄坝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书记、常务副主任岩保,勐罕派出所所长匡湘东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景洪卫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宴请。经2018年2月12日景洪市纪委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决定给予陈永华、岩保、匡湘东同志在全市范围内通报的问责。

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坚持不懈纠“四风”,驰而不息转作风,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纠治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大办婚丧喜庆等四风问题,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