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7-09-25 19:01:50 | 【 打印正文 】

       日前,西双版纳州纪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5起典型问题是:

勐海县政协文史民族宗教联谊委员会主任刘伟违规向管理的下属企业摊派报销费用问题。2013年至2016年,刘伟在担任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规向所管理的下属企业摊派报销费用人民币284234.5元。2017年8月,刘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勐腊县职业高级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刀荣明,副校长张健、郑君子、王金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问题。2013年至2016年期间,勐腊县职业高级中学违反财经纪律和廉洁纪律,违规对学校职工在假期加班、值班等以“加班费”的名目发放补贴;对教职工下乡、出差等公务活动中的差旅费不按正常程序报销,违规以“加班费”的名目发放补贴,共计发放“加班费”人民币254420元,四人从中分别领取19480元、9030元、11520元和12510元。2017年7月,刀荣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健、郑君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金才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对违纪款予以收缴。

勐海县妇幼保健院原院长吴友峰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问题。2006年至2017年,吴友峰在担任勐海县妇幼保健院院长期间,存在巧立名目乱发钱物、违规发放电话费补助;违规改变资金用途,使用公用经费购买女职工疾病保险、支付职工医疗互助款等问题。2017年8月,吴友峰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免去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勐腊县渔政监督管理站职工杨海荣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5月1日,杨海荣利用乔迁新居在其家中院内设宴7桌,以电话和口头方式邀请60余人参加宴席,宴席上杨海荣收受礼金共计人民币5200元。2017年6月,杨海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勐海县勐海镇景龙村党总支书记岩温罕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问题。2017年2月1晚至2月2日凌晨,岩温罕受他人邀约,驾驶景龙村委会公车到夜市烧烤摊吃烧烤,其行为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2017年6月,岩温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5起案例,充分说明部分党员干部漠视纪律规定,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仍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变换花样顶风违纪,受到严肃追究,教训极为深刻,全州各级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

2017年“中秋、国庆将至,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向中央对标看齐,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良好氛围。广大党员干部要心怀敬畏戒惧,公私分明,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行为习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检查,从严从快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