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6-11-18 09:27:41 | 【 打印正文 】

    近日,根据“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明察暗访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景洪市纪委对允景洪街道办事处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
    经查,2016年7月,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在来访接待中,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茶叶等土特产品送礼,共支付资金3960元;该问题涉及的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违反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未按相关制度规定履职或不正确履职,造成不良影响。经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并报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允景洪街道党工委及其7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作如下处理,现予以通报。
    1、给予责令允景洪街道党工委向市委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
    2、给予时任允景洪街道党工委书记岩叫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公款3960元;
    3、对允景洪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杨德军进行诫勉谈话;
    4、对允景洪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岩应进行诫勉谈话;
    5、给予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罕娅玲行政警告处分;
    6、对允景洪街道办事处会计岩宰章、出纳玉旺香、经办人黎小红进行提醒谈话。
    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州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认清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始终保持工作定力,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落实,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和特点,坚决防止和纠正打“擦边球”、穿“隐身衣”、搞“变脸术”的“四风”问题,对发现的问题一律从严从快查处,以监督执纪的恒心和韧劲,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下去,促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配套规定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