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不力的典型问题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6-10-14 15:41:35 | 【 打印正文 】

    近日,根据省纪委要求,西双版纳州纪委对全州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
    经查,2015年3月24日,西双版纳州财政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下拨到景洪市、勐海县和勐腊县财政扶贫资金4810万元;2015年8月,州审计局进行跟踪审计时发现,全州共闲滞资金4119.3万元,审计发现后,各县市通过整改,截至2016年8月23日,各县市财政扶贫资金仍闲滞1386.54万元。该问题涉及的责任部门(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未认真履行职责,项目推进缓慢或疏于跟踪监管,导致专项资金闲滞,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已违反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州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州委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景洪市民宗局等5部门(单位)及其5名责任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现予以通报。
    一、责任单位
    1、给予责令景洪市民宗局向景洪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
    2、给予责令勐海县民宗局向勐海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
    3、给予责令勐腊县民宗局向勐腊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
    4、给予责令勐腊县扶贫办向勐腊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
    5、给予责令勐伴镇人民政府向勐腊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
   二、责任人及责任领导
    1、给予景洪市民宗局局长岩绍同志通报的问责;
    2、给予勐海县民宗局时任副局长艾明华同志(主持工作)通报的问责;
    3、给予勐腊县民宗局副局长赵梦飞同志通报批评的问责;
    4、给予勐腊县勐伴镇时任党委副书记、镇长岩糯叫同志诫勉(谈话)的问责;
    5、给予勐腊县发展和改革工业信息化局时任副局长邓卫坤同志诫勉(谈话)的问责。
    打赢脱贫攻坚战事关我州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如期实现,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的部署,把纪律挺在前面,抓紧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扶贫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要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对发现的腐败问题,要快查严处。各县市区党委、纪委要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压力传导到乡镇、责任压实到基层。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职能部门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要坚持通报制度,典型案例一律公开点名道姓曝光,形成持续震慑,发挥警示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