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勐腊县“3•18”坍塌事故责任追究情况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6-08-15 09:14:33 | 【 打印正文 】

    近日,西双版纳州纪委根据省纪委有关要求,对勐腊县“3.18”坍塌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
    经查,勐腊县“3.18”坍塌事故性质为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案件。该事故涉及到的部门(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文件要求,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直接责任、重要领导责任或主要领导责任,已违反《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部分违纪人员已党政纪立案。经州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州政府党组同意,决定对勐腊县人民政府等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和勐腊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王志平等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进行问责,现予以通报。
    一、责任单位
    1、给予勐腊县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
    2、给予勐腊县国土资源局向勐腊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
    3、给予勐腊县农垦局向勐腊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
    4、给予勐醒农场管理委员会向勐腊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
    二、责任人和责任领导
    1、给予勐腊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王志平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和通报批评的问责;
    2、给予勐腊县农垦局副局长王成明向勐腊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和通报批评的问责;
    3、给予勐醒农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禹金虎向勐腊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和通报批评的问责;
    4、给予勐醒农场党委副书记曾学文向勐腊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和通报批评的问责。
    全州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通报中汲取教训,令行禁止、警钟长鸣。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敢抓敢管、严抓严管、长抓长管,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督促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督促党员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