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党委副书记、主任朱建刚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1-12-08 08:54:09 | 【 打印正文 】


日前,云南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纪检监察组对勐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党委副书记、主任朱建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党纪立案审查;经省监委交办,西双版纳州监委对朱建刚进行了政务立案调查。

经查,朱建刚任勐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副书记、主任职务期间,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和接受旅游安排,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设立并使用小金库;违反群众纪律,侵害职工利益;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疏于管理,造成信贷风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向不符合贷款条件企业发放贷款,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便利,挪用集体资金,涉嫌挪用资金犯罪。

朱建刚身为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纪律法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勐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朱建刚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