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双版纳八届州委第五巡察组对勐腊县委和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党工委开展民生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 “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1-03-12 19:11:25 | 【 打印正文 】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9日,州委第五巡察组对勐腊县委和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党工委开展民生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州委第五巡察组组长李诚忠通报了民生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回头看”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州委巡察办副主任肖湘云就配合做好民生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回头看”工作提出要求。县委书记,试验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崔云青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州委第五巡察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试验区党工委委员,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县法院、县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县委巡察组组长,各乡镇(农场)党政主要负责人,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巡察组指出,州委决定对勐腊县委和试验区党工委开展民生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回头看”、进行“政治复检”,是推动党中央关于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决策部署和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勐腊县委和试验区党工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共同完成好专项巡察“回头看”任务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着力推动勐腊县和试验区各项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巡察组强调,巡察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工作,是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落细的有力措施。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省委巡视和八届州委民生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生态环境(森林资源保护)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专项巡视巡察后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情况,开展全面政治体检,深入查找政治偏差,推动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等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落实见效,切实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政治导向作用,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巡察办指出,开展巡察既是对被巡察党组织党员干部的政治关心、组织关爱,也是州委交给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的共同政治任务。勐腊县委、试验区党工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和对有关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认识、压实责任、健全机制,确保党中央关于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见行动见成效。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和省委、州委的部署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保持政治定力,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勐腊县委、试验区党工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觉悟,自觉接受“政治复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县委书记、试验区党工委书记要带头增强接受监督和自我监督的意识,带头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带头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带头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鼓励支持干部职工向巡察组反映问题。州委巡察组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使命,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要时刻严守党的各项纪律,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州委交给的政治任务。

勐腊县委表示,坚决贯彻州委巡察工作部署,认真学习领会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这次巡察工作,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主动接受巡察。把支持和配合州委巡察组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决服从州委巡察组的统一安排,全力配合巡察组开展好巡察“回头看”工作。强化纪律意识,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检查,实事求是汇报工作、全面真实反映情况、客观公正评价干部,做到讲成绩不浮夸、讲问题不遮掩、提意见有依据,确保州委巡察组了解真实情况、发现实际问题。抓实整改工作,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即知即改;对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研究、对账销号;对巡察组交办的事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做到边巡察、边整改、边提高,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统筹兼顾,抓好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乡镇党委换届等各项工作,为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州委巡察组将在勐腊县工作30天。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691—2450219、15308814341;专门邮政信箱:西双版纳州勐腊县A305号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8: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1年4月7日。根据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州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不作为、乱作为及违纪违法等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勐腊县、试验区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