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双版纳八届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州直有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开展民生 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回头看” 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1-03-12 19:10:03 | 【 打印正文 】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0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州直有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开展民生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州委第三巡察组组长田力通报了即将开展的民生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回头看”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州委巡察办副主任肖湘云就配合做好民生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回头看”工作提出要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肖云康主持会议并代表被巡察单位作表态讲话。

州委第三巡察组全体成员,州纪委州监委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委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委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委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委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景洪工业园区、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含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公安局等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巡察工作联络组联络员参加会议。

巡察组指出,州委决定对州直有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开展民生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回头看”、进行“政治复检”,是推动党中央关于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州直有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共同完成好专项巡察“回头看”任务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着力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巡察组强调,巡察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工作,是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落细的有力措施。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省委巡视和八届州委民生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生态环境(森林资源保护)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专项巡视巡察后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情况,开展全面政治体检,深入查找政治偏差,推动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等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落实见效,切实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政治导向作用,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巡察办指出,开展巡察既是对被巡察党组织党员干部的政治关心、组织关爱,也是州委交给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的共同政治任务。州直有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和对有关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认识、压实责任、健全机制,确保党中央关于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见行动见成效。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和省委、州委的部署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保持政治定力,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州直有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觉悟,自觉接受“政治体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要带头增强接受监督和自我监督的意识,带头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带头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带头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鼓励支持干部职工向巡察组反映问题。州委巡察组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使命,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要时刻严守党的各项纪律,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州委交给的政治任务。

被巡察党组表示,这次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州直有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开展民生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回头看”,充分体现了州委对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将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一次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的机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的工作部署上来,增强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将认真履行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决服从巡察组的安排,认真执行巡察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检查,全力配合好巡察组的工作,对存在问题认真坚决抓好整改,真正把接受巡察监督的过程作为寻找差距、改进工作的过程。将把巡察组的工作要求转化为建设发展的动力,推进“十四五”开局之年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绩。

州委巡察组将在州直有关部门(单位)工作30天。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691— 2450213、15368930341;专门邮政信箱:云南西双版纳州A303号邮政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8: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1年4月7日。根据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州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不作为、乱作为及违纪违法等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