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持续提升巡察质效 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1-01-27 17:12:46 | 【 打印正文 】

“我任职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已有十余年,习惯于按老经验老办法处理问题、开展工作,自我要求有所放松,自律意识也有所减退,心存侥幸,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导致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事情已经发生了,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六届景洪市委第九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将巡察工作中发现的嘎洒镇曼景罕村委会存在多次在接待工作中违规提供酒水并报销费用的相关线索移送至嘎洒镇,2020年11月11日,曼景罕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岩恩受到该镇通报问责后悔恨不已。

近年来,该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坚决落实“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要跟进到哪里”的政治要求,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在基层的具体体现和工作重点,紧盯党组织的政治责任,抓住“关键少数”,综合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等巡察方式,并将问题整改纳入被巡察单位分管市级领导“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和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日常监督内容,层层传导压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见效。

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州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围绕党建工作、干部作风、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涉黑涉恶等问题,深入查找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并对巡察发现问题作全面研判,分类处置,压实问题反馈。积极探索“巡乡带村”等有效途径,将巡察触角延伸到党组织的“神经末梢”同时,充分运用“1+1+1”联动机制,推动村级巡察与日常监督、审查调查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坚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在精准发现问题的基础上,推动问题得到有力解决,将巡察工作成果切实转化为群众看得见的工作实效。

据悉,2020年,该市以“直接巡村”和“巡乡带村”的方式对51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问题691个,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意见建议218条,向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11条,移交问题线索15件29人。下一步,将不断擦亮巡察利剑,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巡察质效,坚决推动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景洪市纪委监委  周书芹  玉金开 || 责任编辑 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