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政府办、州林业和草原局等9个部门党组(党委)关于生态环境(森林资源保护)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0-09-30 17:32:42 | 【 打印正文 】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1日至26日, 州委第四巡察组对州政府办、州林业和草原局、州森林公安局、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州法院、州检察院、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等9个部门党组(党委)开展了生态环境(森林资源保护)专项巡察。6月23日,州委巡察组向9个部门党组(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领导方面

(一) 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贯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各单位党组(党委)把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当前的一个重要政治任务和首要工作,列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的学习内容,共召开党组(党委)会议 23 次,研讨会35次,干部职工学习会19次,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2次。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考察浙江安吉、陕西秦岭、山西汾河等地时关于生态环境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上来。切实履行好保护我国重要生物多样性宝库和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争当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的职责,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年度和阶段重要工作,坚持业务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步推进。开展义务植树566人次2091株。

(二)关于“‘四个意识’不强,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够牢”的整改情况

各单位党组(党委)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时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不是矛盾对立的关系,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把生态保护好,把生态优势发挥出来,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分析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森林资源保护的必要性、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把开展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举措,全力共同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三)关于“党委(党组)统领能力不足”的整改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州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西双版纳州集中整治非法侵占林地林下种植和围剥树皮及投放有毒有害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西政办函〔2016〕96号)、《关于印发开展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18〕31号)、《西双版纳州深入推进打击整治非法侵占林地、林下种茶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19〕60号)等文件精神,州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等单位,都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强化责任、主动担当,全力以赴开展打击和整治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森林资源保护热点、难点源头治理问题,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

(四)关于“对生态文明建设谋划不足、推动不力”的整改情况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党组切实履行职责,全力以赴参加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州包县工作责任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向州纪委州监委报告。一是积极推进构建统一协调有序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科学划定和严守“三条控制线”,划定完成生态保护红线123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格局更加优化;二是启动古茶山周边村庄规划试点工作,全州三县市10个古茶山周边村庄规划列入全省第一批试点,10个试点村规划方案率先通过省自然资源厅专家技术审查;三是积极做好《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科学谋划全州“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四是深入景洪市大渡岗乡等生态茶产业示范基地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深入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加强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教育,引导村干部积极恢复被破坏的森林植被,教育广大农村群众争做森林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的关注者、践行者、推动者和监督者。五是与农户签订不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承诺书。州农业农村局对2020年度实施的种茶产业扶贫项目实施督促,并指导项目实施乡镇与项目苗木受益户签订《勐腊县产业扶贫项目不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承诺书》等。

二、履职尽责方面

(五)关于“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探索长效机制。成立了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印发了《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快推进毁林地块植被恢复的通知》、《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转发云南省林业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云南省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西双版纳州护林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二是印发了《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级林草部门的职责分工和专项整治督查工作分片包干任务分工。州林业和草原局与各县市林业和草原局签订了《西双版纳州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书》,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森林资源保护领域分析研判,定期听取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认真分析研判全州森林资源保护中存在的隐患性问题,并研究讨论了相应对策措施;定期听取专项整治问题整改情况汇报,明确任务及时间节点,逐条整改销号。

(六)关于“协调机制不畅,合力未形成”的整改情况

州委、州人民政府成立了西双版纳州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全州各部委办局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和排查组、打击整治组、宣传组,各工作组在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研究专项行动开展中的重大事项。州林业和草原局草拟了《西双版纳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并广泛征求了公检法、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19个相关部门意见,形成了《送审稿》,已提交州人民政府审议。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意见》,经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送审稿》,已提交州人民政府审议。州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森林公安局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积极按照省调研督导组专项整治调研督导专项工作座谈会的要求齐心协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州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推动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办法(试行)》。7月初,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联合州发改委、林业和草原局、州林业司法鉴定中心及三县市发改部门组成调研组对三县市的木材协会和林木经营企业等11家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形成了《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州内常见商品林木价格信息的通报》,为解决相关林木价值认定工作提供重要依据。7月9日—10日,省政协视察组对我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州委州政府于7月23日成立西双版纳州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相关试行实施办法,此举为全省第一家。州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从林草部门提取到的966条非林地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线索,并完成966条线索排查,其中927条线索的宗地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涉及农户2232户,面积14838亩。各单位认真开展“州包县”督查工作,积极开展重点辖区内的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有关情况进行督查,落实分片包干责任,有效推动专项整治行动。

(七)关于“情况不明、底数不清”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云南省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技术方案》,组织全州的技术、调查力量,对辖区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根据疑似图斑和问题线索,共核查疑似图斑6206个(其中:省级下发图斑3433个、主动排查问题2773个),共清理核实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线索4331条,建立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线索清单,明确了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截至9月2日,全州4331条案件线索,己100%完成销号。二是加快植被恢复工作,统一植被恢复程序。根据《全省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分类处置意见》精神,严格落实《意见》中提出的收回林地、铲除等整治措施,印发了《关于规范收回林地等打击整治措施的通知》,为后续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违法侵占林地的收回事宜、违法种植的铲除事宜提出了明确的标准和规范的程序。三是按照《省级专项整治技术方案》,组织全州林草系统401名技术人员和相关业务骨干开展了技术培训,并及时从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规划院抽调6名技术骨干分赴三县(市)指导开展毁林种茶地块的摸排核实等工作,为全面摸清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情况,统一了标准、提供了技术保障。

(八)关于“宣传不到位,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做得不够”的整改情况

印发了《西双版纳州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州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宣传组积极组织开展宣传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社会宣传教育,树牢广大干部群众保护生态环境意识。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平台,加强专项行动成果的宣传报道,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州建设营造良好舆论范围;加强对森林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入种茶毁林发生频率高的地区,用群众容易接受的语言和方式进行宣传,做到“村村有标语口号,户户有宣传材料”。督导各县(市)在交通要道、出入林区主要路口及村寨等人员聚集地设立宣传广告牌、悬挂宣传标语等1200余块(条);《关于敦促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人员自首公告》等等内容的宣传单26000余份,宣传标语713条。录制了《关于敦促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人员自首公告》音频,利用流动宣传车,深入全州各乡镇村寨进行播放。设立资源保护广播站30余个,利用农闲时间滚动式进行资源保护广播宣传,提高村民知法守法意识,树牢保护生态环境意识,受教育人数达10万余人。印发《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手册》500本,《以案释法》宣传册、《林草法规宣传材料——以案释法》小折子4000余份、开展讲座63场次,受教育1万余人次。深化司法公开,用好用足阳光司法巡回审判、就地宣判,到案件高发地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做好以案释法和判后释疑,发挥庭审的宣传、教育作用,确保“审理一案、教育一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公众旁听涉林案件庭审5次。扩大庭审公开覆盖面,开展环境资源案件网络庭审直播11件,累计观看9684人次。运用微信、微博、抖音、官方网站等各类新媒体平台,扩大司法裁判效果。发布典型案例9篇,发布抖音、快手视频各1期,裁判文书上网50篇。

(九)关于“基层站所和护林员作用发挥不好”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健全管理制度。印发了《西双版纳州护林员管理办法(试行)》,强化护林员队伍建设、监督和管理,明确了责任区的管护要求、管护方式、管护成效标准。二是扩展线索举报渠道,开通来电、来访、来信等举报方式。通过《西双版纳发布》官方公众号发布了《征集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通告》,向社会公开征集涉林相关违法线索,并公示了举报电话、邮箱和地址,对违法分子形成了强有力的舆论压力。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根据《护林员管理办法》,把护林员巡护、案件发现、线索移交纳入护林员考核内容,并签订了《资源管护目标责任状》,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持续组织开展打击整治非法侵占林地、林下种茶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对资源管护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充分调动基层干部职工、护林员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移交。成立督导小组,对布龙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所开展工作督导,要求强化护林员管理和护林员对毁林种植方面的线索举报。开展了资源管护责任制的落实督导,签订《资源管护目标责任状》,严格落实《护林员管理办法》,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十)关于“巡护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西双版纳国家级保护区管护局把巡护制度的落实作为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对各基层单位及机关的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结合工作实际,对不适应巡护管理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严格要求机关各科室执行《巡护管理制度》要求,落实巡护检查。同时,对勐腊管护所进行了整改工作督导,勐腊管护所制定了《整改方案》,整改后驻村护林员巡护时间每月不少于8天,每年巡护天数达到120天。

(十一)关于“岗位设置不合理,一线巡护力量不足”的整改情况

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积极深入尚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所指导专题研究问题整改工作,对7个岗位进行了调整,取消在专职护林员中设置内勤岗,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并结合尚勇保护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完善《日常巡护计划》,切实解决一线巡护力量不足问题,所有调整人员已到岗履职。

(十二)关于“案件办理不及时,非法侵占林地收回不力”的整改情况

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制定了案件办理进度时间表,压实责任,对标对表,倒逼时间整改。截至8月27日,易武专案共出动警力2450人次,车辆490台次,制作笔录351份,勘察林地现场448块,共立各类涉林案件406起破397起,其中立刑事案件29起破20起,受理林业行政案件377起查处377起,查处涉案人员411人,其中刑事涉案人员25人,移送起诉案件17起18人;林政涉案人员386人,林政处罚386人。2019年12月立案的13件刑事案件目前已办结6起,1起正在办理中,6起因查找不到犯罪嫌疑人未办结,专案组将会继续加大侦查力度,竭尽全力抓获犯罪嫌疑人。

(十三)关于“涉林刑事案件缓刑占比高,震慑效应不明显”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对涉林案件审判力度。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严厉打击毁林种植和破坏环境资源违法行为,对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严重污染的案件依法从重处罚。2020年1—7月,全州法院共受理涉森林资源刑事案件91件97人,其中: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1件1人;盗伐林木27件27人;滥伐林木15件15人;非法占用农用地48件54人。给予刑事处罚97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32人,拘役13人,单处罚金2人,适用缓刑50人。二是统一裁判标准和办案尺度。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意识,破除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的思维,严把案件的事实关、程序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在审理该类案件时综合考虑被告人主观恶性、认罪态度,根据犯罪情节,对少数屡教不改、行为恶劣、带头种茶毁林的,依法坚决惩治并形成震慑和警示。同时将被告人是否停止不法侵害、返还林地、恢复原状作为定罪量刑的重要情节考量,对认罪不悔罪,且继续非法侵占林地、危害社会的被告人加大惩处力度。依法严格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对社会危险性不大、主观恶性不深、自愿认罪认罚,积极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具有悔罪表现的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实现刑罚的预防和惩罚功能,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年以来,办理涉林案件91件97人,其中,判决实刑45人,占46.39%;判处缓刑50人,占51.54%。三是努力找准审判工作与森林资源保护的结合点。在严格遵循罪责刑相适应的刑罚原则的同时,充分考虑犯罪主体的特殊性,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探索创新符合生态环境特点的裁判执行方式。以尽可能将受到损害的生态环境修复到损害发生之前的状态和功能作为环境资源审判的最终目标,落实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统筹适用刑事、民事、行政责任,促使责任人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密切监督判决后责任人对整改措施以及生态环境修复是否落实到位。

(十四)关于“林业和草原部门对移交森林公安的疑似图斑初筛不够认真”的整改情况

全州林草系统启动了2020年度森林督查工作,组织三县市开展了相关业务技术培训。督促指导各县市林业和草原局加强对疑似图斑的初步排查,把好筛查质量关,提高筛查工作的准确率,积极推进与公安机关建立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技术鉴定共享机制。

三、纪律作风方面

(十五)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的整改情况

各单位党组(党委)按照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专项行动“州包县”分片包干责任制的通知》《关于加快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种茶毁林地块植被恢复的通知》等要求,认真履行督导检查职责,从点到面、举一反三,以坚决的态度、果断的措施,打击整治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图形式、走过场。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反馈,责令补课,限期整改。2020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州政府召开各类会议15次,牵头或配合开展实地督查5次,“州包县”专项督查6次,反馈督查意见11条;州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了《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的通知》(〔2020〕—386),先后组织局班子成员深入县、乡开展了专项行动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的督查工作,印发督查通报2期及时反馈督导意见,以督导助推整改,提升专项整治成效。

西双版纳国家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进一步加大对布龙、易武州级自然保护区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督导力度。2020年3月,布龙、易武州级自然保护区业务工作移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指导以来,管护局领导班子先后17次到布龙、易武州级自然保护区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并带领管护局督导组于2020年7月15日、7月21分别对布龙、易武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所开展了业务督导。同时,加大对曼稿管护所、勐腊管护所、勐仑管护所存在问题的工作督导检查力度,2020年7月14—24日分别对3个单位进行了工作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反馈,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进一步强化了督导效果。目前,曼稿、勐腊、勐仑子保护区林区治安状况良好,林权稳定,无重特大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发生。

关于勐腊县依柯天阳生物有限公司的问题:鉴于该公司的地块承包在前,保护区划定在后,为了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同时为了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计划通过开展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力争将勐腊县易武保护区整合为自然公园,按照一般控制区来管理,从而解决企业承包地在自然保护地内无法进行生产经营的问题。目前,保护区优化调整正在有序推进中。

(十六)关于“‘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的整改情况

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以此次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在州林业和草原局落实部门职能职责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7月3日召开党组会,研究讨论了整改州委巡察组反馈关于“‘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的问题”,结合专项整治以来的工作情况,深入查找了党组存在问题,党组成员认领了问题,立行立改,并在今后的工作中长期坚持。

(十七)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建立专项行动“州包县”分片包干责任制的通知》要求,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积极改变工作作风,14次深入包保县市基层进行督导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并给予反馈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监督县市对问题的整改成效。同时,抽调了4名科室负责人及16名技术人员入驻勐海重点乡镇蹲点式督促以及增派技术力量支持基层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全州专项行动问题线索销号工作在省调研督导组规定的时限以前提前完成。

(十八)关于“工作落实不力”的整改情况

州农业农村局:督促各县市加快完成土地确权“回头看”和扫尾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应开展土地确权的有2179个村小组,面积625.51万亩。已开展土地确权的有2155个村民小组,占应开展小组数的98.89%,确权耕地面积601.6万亩,确权承包农户133252户,有2085个村小组完成颁证工作,已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129973本,颁证率95.49%。认真组织开展确权土地纠错复核比对工作,勐腊县对全县10个乡镇涉及国有林、集体林、保护区、驻军部队、农场界限范围内农地,林地与农地重叠情况进行复核,截至2020年9月2日,共复核完成村小组176个,农户8360户,地块12803宗,面积39802.03亩,其中勐腊镇、勐满镇、勐捧镇已全部完成复核。

州林业和草原局:全力推进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技术单位完成了保护区勘界工作,已形成《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成果》按程序上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州中级人民法院:一是把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的设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向上级法院和省编办申报内设环境资源审判庭。二是按照归口管理模式和专门化审判要求,在刑三庭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团队,配备员额法官5名,法官助理2名和书记员若干名,因地制宜加强基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或环境资源保护旅游法庭建设,推进实体化运行、专业化审判。

四、整改落实方面

(十九)关于“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推进缓慢”的整改情况

州林业和草原局于7月30日汇同州农业农村局按照《西双版纳州环境保护督察“百日清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草案)》,对“实施退耕还林和退胶还林20万亩”需整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确保如期完成整改。经全面核实,2014年至今已完成退耕还林9.98万亩,完成“三超”范围内退胶替代珍贵树种种植10.6万亩,截至目前,20万亩的退胶还林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91—2123233;邮政信箱: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养路8号鑫盛时代广场A栋14楼州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电子邮箱:xsbnlyjbgs@163.com。


中共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