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以“常学常新”贯通日常学习与巡察工作

来源 :景洪市纪委市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1-12-16 08:50:37 | 【 打印正文 】


景洪市委巡察办立足职能职责,把理论学习和巡察“回头看”“后半篇文章”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从学习中汲取奋进力量,不断推动巡察干部履职能力,助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跟进学、持续学、深入学。结合将要进行的第七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制定学习计划,以“线上+线下”的方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州委及市委的要求,将“办实事、解难题”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并在微信工作群中推送党史、理论文章等内容20余篇,编发学习提示4条,加强巡察监督的针对性,着力推动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困难事、烦心事,以学习跟进带动认识跟进、行动跟进和效果跟进。

坚持带头学、示范学、引领学。结合巡察工作实际,把牢政治巡察定位,坚持“巡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章党纪党规作为学习的重中之重,采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会议、领导讲话,政策法规和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第一时间掌握政治理论和上级部署要求,着力提升巡察干部政策理论水平。目前,共集中学习5次,自学笔记65篇,推动研究形成5套符合景洪实际行之有效的措施机制,整体提升了巡察工作质量。  

坚持研讨学、交流学、巩固学。坚持把学习和巡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逢学必交流研讨”的学习模式,实现巡察组党员干部学习全覆盖。在研讨交流过程中,全体巡察干部必须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交流发言,加强对学习内容的融会贯通,杜绝学习浮在面上的问题,做到学习入脑入心。同时,针对巡察工作涉及的意识形态、审计、财务等工作,邀请市委宣传部、市审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业务骨干开展专题辅导,并从业务角度和巡察角度开展交流研讨5次65人次,进一步提升学习效果、学习质量和巩固学习成果,为全面做好新一轮巡察工作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下一步,市委巡察办将坚持把解决问题、促进发展作为巡察整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与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年度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巡察整改验收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持续提高政治监督能力。”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委巡察办 刘晓辉 || 责任编辑 谭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