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1-10-13 07:56:09 | 【 打印正文 】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0日至4月10日,州委第二巡察组对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5月11日,州委巡察组向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及时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对标对表,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印发了《关于州委第二巡察组对州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西医保党组﹝2021﹞11号),针对存在的14项具体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措施55条,并印发了问题清单及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真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逐项进行对账销号。

(二)组建问题整改专班,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小组办公室,明确责任分工,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转变工作作风,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在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的基础上,经报请州纪委州监委、州委组织部等审核同意,6月10日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加强党组领导班子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上轮州委巡察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存在的问题”方面

1.关于“上轮州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存在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农垦系统社保欠费问题调查研究不够,破解难题办法不多,农垦系统职工社保欠费越来越突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一是深入调研,进一步理清欠费情况,组织对全州农垦系统医保欠费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分析研究欠费的历史成因和现状,区分各个农场单位不同的欠费情况和欠费金额,积极向州政府报告相关情况,提出意见办法。督促各县(市)医保局积极开展工作,为分类施策、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打下基础。二是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开展联合清理工作,将农垦职工医保欠费数据提供给税务局、农垦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基本医保费用清欠工作。截至8月31日,经联合工作,农垦欠费数额比巡察组反馈的金额减少了3951万元。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云医保〔2021〕33号),解决因单位欠缴医保费影响退休人员享受医疗保障待遇问题。截至8月31日,全州实行“补一退一”的参保人员11850 人,其中:景洪市1086人,勐海县4435人,勐腊县 6329人;对因企业经营困难长期欠缴基本医保费单位,实行阶段性在职、退休分户管理,实现退休人员基本医保待遇与单位职工缴费脱钩,截至8月31日,全州实行在职、退休分户管理的参保单位  48户,其中景洪市 5 户,勐海县25户,勐腊县18 户。农垦欠费问题化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农垦欠费问题数额大、时间长、情况复杂、涉及部门多,短时间难以彻底解决,局党组将持续不懈抓整改落实。

(2)针对“风险防控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问题。一是结合省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草拟我州联席会议制度,征求公安、卫健、司法等15个部门意见后报州政府审核,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已复函同意建立《西双版纳州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是联合州公安局、州卫生健康委员于5月8日印发《2021年西双版纳州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协同州卫健委、州市场监管局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2021年1月至7月,全州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556家次,处理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204家次,其中:约谈1家、通报批评18家、拒付或追回基金134家、责令限期整改90家,拒付或追回基金本金545.86万元、违约金1.13万元、其他1.03万元;查处违法违规参保人员351人,追回基金本金19.72万元。目前正在积极梳理全州疑点信息,进行数据分析筛查,根据专项整治要求,我局于9月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开展全州抽复查工作。三是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加强人员医保政策的培训和管理。组织全州医保系统、定点医药机构120人参加全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培训1次;组织全州医保系统、公安及司法、卫健等部门负责人、定点医药机构责任人共120人参加全省医保基金监管专题工作视频会;截至7月底,各级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组织开展《条例》培训30余次,1000余人参加培训。四是加强与民政、卫健、人社、公安等部门的对接沟通,及时获取相关部门掌握的死亡人员信息。完善业务经办流程,堵塞管理漏洞,要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严格落实《关于规范办理“死亡停保”业务经办流程的通知》,办理死亡人员“终止参保”和“停保”业务时,先核实是否存在死亡后违规享受医保待遇的情况,对存在此类情况的立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规费用进行追回,截至2021年5月17日,共追回372人的违规费用155970.29元。五是认真组织开展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采取发放资料、播放宣传视频、张贴宣传画册等方式进行持续宣传,共发放《条例》问答手册及宣传折页66980余份,上墙宣传海报7150份。州、县两级医保部门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推送宣传《条例》相关内容,电视台播放《条例》新闻10次,定点医药机构通过LED屏幕播放宣传视频90余次,同时还通过官方网站发布线索征集通告和转载省级倡议书,积极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政策宣传。六是做好行政执法相关准备工作,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共16人报名考试,实际参考14人,通过资格考试5人。基金监管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局党组将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工作

2.关于“州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优化营商环境政治站位不够高的问题仍然存在”问题。一是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积极与政务服务管理局协商研究,待州级政务中心完成统一规划和建设并达到整体进驻条件后,我局24项政务服务事项将实现整体进驻,落实“应进必进”工作要求。二是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完善和发布了本部门24项政务服务事项,其中公共服务23项,行政奖励1项,完成率达到100%。对医保政务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事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等内容。三是压减医保事项办理时限,在国家、省规定的时限标准基础上,大幅压减西双版纳州医保事项办理时限,做到优质高效服务。24项服务事项中,有13项做到即时办结;11项中,3项比国家规定时限压减了20个工作日,1项压减了15个工作日,2项压减了10个工作日,1项压减了5个工作日,4项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理,确保不超时限。州医保局于7月6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压缩部分服务事项办理时限的通告》,正式执行新的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四是充分发挥“互联网+医保服务”,进一步提高全程网办率。原全程网办事项8项、全程网办率为30%,现全程网办事项为12项、全程网办率达到50%,切实为参保单位、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政务服务。截至8月底,全州医保经办机构通过各种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医疗费用报销、人员新参保、费用核定等服务事项共计98.88万人次,同比增长4.83%。目前,24项服务事项还未完成“应进必进”的工作要求,局党组将进一步加强与州级政务中心沟通协调,待达到整体进驻条件后实现24项政务服务事项整体进驻。

(2)针对“工作作风不实,担当精神不足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相结合,将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同年度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从党史学习教育中中汲取强大的真理力量、思想力量、实践力量,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二是省内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实现线上办理。三是开通电话、传真、云南政务服务网、西双版纳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办理渠道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简化流程,解决参保人往返跑的问题。7月1日开通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费用即时结报,职工生育保险实现“一站式”结算。四是不断将“放管服”改革工作推深做实,进一步抓好医疗保险标准化应用工作。认真梳理并切实破解医保经办窗口作风的“痛点”、“难点”和“堵点”,从服务行为、服务场所、服务内容、服务监督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窗口作风建设。建立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全体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人员作为“好差评”的评价对象,实现办事群众现场评价,并对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程衔接,实现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

(三)关于“巡察新发现的主要问题”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州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组政治站位不高,对医疗保障惠民生的理念树得不牢”问题。一是建立并严格执行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党组理论中心组“第一专题”、党支部“第一主题”和干部教育培训“第一课程”制度,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今年以来,历次局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局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学习培训等,都严格执行“第一议题”、“第一专题”、“第一主题”、“第一课程”制度。在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讲话指示印制在单位外墙,全体干部职工随时可见,时刻学习提醒。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由局领导班子深入县市医疗保障部门、乡镇、定点医疗机构调研3次。调研主要从巩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做好乡村振兴衔接、落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推进支付方式(DRG)改革、农垦欠费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为全力推进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确保医疗保障各项惠民、利民、便民政策落实到位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联合州财政局、州卫健委印发《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医保、财政、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及时共享信息,切实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截至8月31日,按规定上解疫苗费用10246.1万元,共向全州43家接种单位支付疫苗接种费用1435.86万元。四是联合财政、卫健、人社印发《西双版纳州县域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资金按人头打包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西双版纳州县域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资金打包付费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完成景洪市打包付费试点的年度考核终评工作。五是严格落实《关于全州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将符合条件的患者纳入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管理。截至2021年8月底,全州医疗机构共办理门诊特慢病备案1.274万人次,门诊慢特病患者就诊16.19万人次,医疗费总额14980.29万元,统筹支付9558.4万元,大病保险支付1492.56万元。六是贯彻落实国家、省《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将符合条件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纳入“两病”门诊保障机制,调整“两病”用药支付标准、扩宽用药目录,减轻患者“两病”门诊用药负担。截至8月31日“两病”门诊用药待遇享受1167人次,基金支出4.27万元。七是组织开展全州医疗保障系统“局长科长股长走流程”活动,找准医保经办服务堵点难点问题及产生问题根源,建章立制、解决好医保服务对象操心事烦心事,切实打通医保服务群众“最先一公里”“最后一公里”。目前,全州开展“局长处长科长走流程”179次,发现问题74项,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59条。

(2)针对“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和省、州医疗保障体系工作要求主动性不够”问题。一是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工作,加强沟通协调,深入州人民医院、州傣医医院、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勐海县人民医院、勐海县中医医院、勐腊县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宣传政策要求,研究分析具备按病种付费条件的病种和医疗技术,支持医疗机构扩大开展按病种付费的相关诊疗项目。在原有87个病种基础上,州人民医院提交了47个按病种付费的病种。州傣医医院13项傣医技术的付费定价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其他医院的按病种付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二是制定特殊支持政策,对按病种付费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对医疗机构总控指标和次均费用考核,鼓励推进按病种付费工作。三是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1年云南省医疗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云医保〔2021〕47号)文件精神,我州确定以DRG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为主来推进支付制度改革。并于5月17日选派1名业务骨干到省医保局医药服务处跟班学习6个月,同时联合州卫健委于7月30日召开全州支付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对我州医保DRG付费建设的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做了安排部署,对两定机构人员开展DRG业务培训。目前已完成全州16家医疗机构的DRG数据第一轮预分组测试,正在准备第二轮测试。四是积极支持傣医药发展,加强与州卫生健康委的沟通,协助傣医医疗技术通过省卫健委技术立项和付费编码。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于2021年6月16日印发《关于新增民族医服务价格项目编码的通知》(云卫财务发〔2021〕36号),新增傣医价格项目13项,并授权具备条件开展的公立医疗机构所在州市制定价格,我局目前已启动傣医技术定价工作,目前已进入成本监审阶段,计划年内完成定价程序,促进民族医在临床的推广使用,支持傣医药发展。对《西双版纳州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傣医药服务打包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已经联合讨论修改了5稿,逐步成熟。五是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精神,对我做医疗保障待遇政策进行梳理。六是积极保持大病保险业务的稳定发展。根据大病保险面临“入不敷出”的实际情况,向州人民政府申请调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经第十三届州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我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由75元调整为95元,确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可持续发展,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局党组将持续推进13项傣医技术的付费定价、按病种方式付费、DRG付费方式改革工作。

2.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一是针对超标准开支餐费的问题立行立改,指定专人负责,2021年4月23日将12人的超标餐费870元收回,并存入我局专用账户内,根据州财政局复函,已将该笔费用缴回国库。二是深入细致学习相关规定要求。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州级机关到基层出差差旅费管理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财经制度。三是积极推广使用“公务之家”手机APP。目前已启用“公务之家”手机APP,且程序规范。四是严格执行经费使用审批程序,按标准报销相关费用,对不符合报销标准的费用及时追回,并缴回国库。

(2)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一是对2019年12月采购办公设备、修缮服务大厅项目完善相关手续;对2020年6月列支党建促工建活动经费3827.80元进行账务调整,按照原审批单要求用工会经费进行列支。二是对采购项目费用支出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对不符合程序相关规定的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项目采购程序规范。三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购程序,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对采购项目严把采购、验收关。

3.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党建工作责任未压实”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印发了《中共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党组2021年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案》《中共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党组2021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项目清单》《2021年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中共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支部委员会2021年度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任务分工、明确完成时限,进一步压实工作职责及主体责任。二是按照《关于建立党委(党组)书记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的通知》(云组通〔2020〕19号)相关工作要求,建立了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按照《关于在全省县级及以上部门(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中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的方案》要求,深入网格责任区所在党支部开展共驻共建活动,与党支部签订共驻共建协议书,为社区解决实际困难问题。三是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将党建工作列入党组研究议题,目前专题研究党建工作6次。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政治生日等制度,推动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目前,召开支委会10次、党小组会议25次、党员大会5次、党课5次。五是规范党务公开,将优秀党员评选结果、党员积分评定、党费收缴等结果进行公开。六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组织生活会2次、民主生活会2次。

(2)针对“党组班子建设有差距”问题。一是修订完善议事规则,为更好贯彻落实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修订了《中共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党组会议事规则》,明确议事原则、表决程序,防止非党班子成员参与党组议事表决。二是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规范决策程序,实行集体议事决策、实事求是、民主科学,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三是调整班子成员分工。按照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重大工程和招标采购,非党班子成员不分管人事工作的原则,经局党组会研究,于4月19日行文,对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进行调整,并报州委组织部备案。

(3)针对“不重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问题。一是指定专人负责人事工作,深入分析医疗保障工作岗位对专业的需求,在公务员遴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强化专业资格条件设置。二是积极引进专业人才,2020年引进1名清华大学生物医学专业研究生,今年从州人民医院引进1名医学相关专业人员。目前正在办理2名信息科学和计算机专业人员的公开招聘和引进工作,这些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将有力促进州医保局专业技术工作发展。三是积极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培养,对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主动送到省医保局跟班学习,专业学习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定价、数据监测等知识技能。同时,局内强化学习培训,以青年理论学习组、专业技术交流会等形式,加强干部职工医保专业知识集中学习,今年以来已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医保业务知识5期。

(4)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问题。一是积极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局党组印发了《中共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开展“清廉机关”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把“清廉机关”建设与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史学习教育同步推进。二是召开全州医疗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局党组书记与局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局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签订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7份,进一步压实县市医疗保障局、各科室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坚持以“严”的主基调,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三是认真落实谈心谈话提醒制度,全面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推进风险提示和教育提醒常态化,上半年开展谈心谈话1次、风险点梳理1次。四是积极配合好纪检组开展上半年“查、听、谈”工作,结合班子成员上半年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开展“书记点评”工作,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工作情况进行点评、纪检组长对党组书记工作情况进行点评,并开展集体廉政谈话。

(5)针对“派驻纪检组压实监督部门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一是派驻纪检组列席州医疗保障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中共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州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督促局党组逐项研究制定分解整改措施,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并逐项对账销号。二是积极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局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情况进行点评,督促局党组及时制定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方案。三是积极组织开展2021年上半年“查、听、谈”工作,重点听取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局党组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高质量完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三、下步打算

通过对州委常规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切实增强了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问题整改的落实,推动全州医疗保障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重要措施,切实解决医疗保障工作中的难点。

(二)扛稳主体责任,确保整改落实效果。压紧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加强班子建设、深化改革创新、建设医保部门良好形象的有利契机,严格对照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确保问题不反弹,不断推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691-2128807;地址:景洪市易武路17号;电子邮箱:bnybzx@163.com。


中共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