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1-10-12 17:33:27 | 【 打印正文 】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4月8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对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党委进行了民生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回头看”。2021年5月18日,州委巡察组向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整改决心。园区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委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要求党委班子成员、各办局要深刻认识州委第三巡察组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及解决问题的紧迫性,不回避矛盾,不遮掩问题,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州委巡察整改要求,高标准抓好整改。
    (二)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园区党委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为组长,以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办局、曼沙农场负责人为成员的园区民生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亲自挂帅、党委班子成员配合,主动担责、狠抓落实,全区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园区党委针对州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突出问题,专题研究制定《州委第三巡察组对景洪工业园区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着力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整改,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有力。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整改情况方面

1.关于“生态环境形势严峻,风险隐患较为突出”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大气污染治理日常管控不到位。垃圾、秸秆焚烧问题突出,全面禁烧工作落实不力”问题。一是建立完善曼沙农场、曼沙社区、城管中队网格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在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落实网格管理责任,每日曼沙农场、曼沙社区、城管中队都安排巡查人员进行垃圾、秸秆焚烧巡查。二是园区管委会、曼沙农场、曼沙社区多次召开会议强调禁止焚烧秸秆、垃圾对防控大气污染的重要性,并在各居民小组中通过喇叭广播、微信群等广泛开展禁止焚烧垃圾、秸秆宣传。三是将《禁止焚烧垃圾、秸秆责任书》签到每户居民,并公示12319城市管理服务、举报热线,提高了辖区群众大气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四是分管领导高度重视禁止焚烧垃圾、秸秆工作,一线指导农场、社区开展防控。今年以来园区辖区内已极少发生焚烧垃圾、秸秆现象。

2.关于“政府主导随意调规,土地利用率偏低”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未完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目标任务”问题。一是涉及景洪工业园区2009-2018年批而未供总面积为1810.35亩。目前已处置268.31亩,剩余面积1542.04亩:1.涉及热作所无法征收的土地1206.75 亩,该土地由于涉及科研用地,无法征收,经园区、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次向省、州汇报和协调,拟以增存挂钩方式报批处置。目前,正在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出台的“增存挂钩”实施细则要求整理报件材料。2.涉及农村集体预留产业用地6宗,涉及面积共计80.29亩,市政府已完成审批,正在补件,待补件完成后录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下账处置。3.待市政府审批16宗54.74亩。4.剩余部分面积200.26亩,已进一步核实,属于系统多备案、已有产权证无法下账、来源录错、多下账等情况,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调省厅撤回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上录错的批次和宗地信息。二是闲置土地。景洪工业园区涉及闲置土地4宗,面积共计276.82亩,现企业已取得施工许可证,具备开工条件,园区通过多次约谈企业、并下发动工通知书,6月企业已安排挖机进场对部分土地进行平整,但未消除闲置状态,企业承诺10月底进行开工建设。

3.关于“人居环境乱象突出,公共安全隐患较多”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两违’问题查处整改不力”问题。针对园区曼沙社区曼柳等5个居民小组193户居民在橡胶林地内建盖违章建筑193处,制定整改方案,对违建进行实地逐宗核实,现已完成外业实测100宗,93宗在测,待外业完成后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核实。针对曼回索远航物流城侵占农地、违建的问题,景洪市政府已批准对该建筑进行强拆,由于强拆需要多部门联合,现在与景洪市对接拆除方案。

(2)针对“‘两污’治理滞后”问题。对辖区所有市政道路排水口开展检查、修复和淤泥渣土清理工作,加强对南七河河道周边排水口检查,杜绝出现污水直排情况。完成园区东西线创业大沟的沟渠修复、污水管的规划设计工作,完善城市污水管网设计改造。加快推进污水治理项目设计及包装,分阶段分步骤推进村寨、农场与市政污水管网的对接。积极跟进江南第二污水处理厂与园区污水管网连接工程,尽早连通接入处理。

(二)关于州委民生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整改情况方面

关于“‘两违’建筑整治效果不明显”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违法建筑增量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问题。一是景洪工业园区曼沙社区曼柳等5个居民小组193户居民在橡胶林地内建盖违章建筑193处。根据整改方案,自然资源局正在对该违建进行实地逐宗核实,现已完成外业实测100宗,93宗在测,待外业完成后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核实。二是曼回索远航物流城侵占农地、违建的问题,景洪市政府已批准对该建筑进行强拆,由于强拆需要多部门联合,现在与景洪市对接拆除方案。

(三)关于巡察新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不透,综合运用新

思想新理念统揽全局指导工作不到位”问题。园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综合运用新思想新理念指导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州政府、园区党委、管委会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问题导向,以严的精神强化责任落实,以实的作风逐项抓好整改,以铁的纪律强化跟踪督办,掀起园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新高潮,确保完成巡察整改工作任务。1月12日,园区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次学习会,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景洪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在全州、全省、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决守护好西双版纳的蓝天净土、绿水青山。

2.关于“党委(党组)落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爱国卫生‘7+2个专项行动’推进不平衡”问题。一是坚持综合治理与专项整治、突击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对存在问题进行查缺补漏,确保“7+2专项行动”全面推进。二是突出公共区域环境整治重点,加大对乱堆乱放、乱堆乱卸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治理;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严格治理占道经营、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等街道违规现象。三是加大环卫基础设施投入,提升运行管理水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探索环卫工作新模式,实现园区市政环卫全覆盖的精细化提升。四是消除城乡建成区道路路面、背街小巷、广场公园、河道湖面、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裸露垃圾;建立健全自然村保洁长效机制、实现保洁员全覆盖,组织农户清扫,实现村内户外道路、公共活动场所、沟渠水塘等无裸露垃圾。按照公厕及洗手设施管护管理制度,维护好公厕及洗手设施的管理及使用。加快推进污水治理项目设计及包装,分阶段分步骤推进村寨、农场与市政污水管网的对接。严格落实建筑施工、道路扬尘污染整治,健全和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严控垃圾、秸秆焚烧突出问题。五是建成区及农场农村垃圾清运园区采取采购服务的方式委托环卫公司进行清运,融创度假区、规划区外的2个居民小组由景洪市环卫公司负责清运,其余规划内曼沙社区8个居民小组及农场9个居民组生活垃圾由各居民小组自行清扫保洁,园区委托环卫公司进行有偿清运,已实现日产日清,规划区外的农场居民小组组生活垃圾实行各自不定期委托环卫公司清运,所有垃圾由园区环卫公司负责收集后清运到景洪市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日清运垃圾量约20吨。

(2)针对“大气污染整治工作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大城管巡查执法力度,新建项目未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在建项目未按“六个百分之百”执行到位的,一律停工整改,达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经验收后方可复工;对裸露地块严格实施覆盖,全面完成省环保厅对景洪市位于园区辖区8个裸露地块的核实与覆盖工作,完成省环保厅帮扶督导涉及园区建设项目所有批次检查整改工作,处罚20起,处罚金额346000元。二是严格执行《西双版纳州城市(县城)规划区扬尘治理红黑榜公示制度》,对建设单位和施工项目单位未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的,加大处罚力度,并列入“黑名单”通报,做到公示曝光常态化,截至目前,园区城管中队出动687余人次,268车次检查辖区施工工地,处罚39起,处罚金额712000元。三是全面推广施工工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应用,实时监督施工工地进行整改。四是园区党委班子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带建设局、城管中队到在建施工工地监督“百分之百”措施完善与整改,夜间开展落实污染天气防控措施检查。

(3)针对“河(湖)长制责任落实不力”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全面推进河长制配套工作制度体系。按照《2021年西双版纳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立即制定园区工作要点及工作计划,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二是按照《2021年西双版纳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督促园区各级河长,以问题为导向,建立目标体系,制定“一湖一策”“一河一策”,园区纪委加大纪律检查,强化执纪问责,推动各项任务和专项行动的全面落实。督促各级河长制定河流管理、治理、保护目标,针对目标,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统筹明确所负责流域管理保护的目标任务要求。按照河流沟渠的自然属性、生态环境状况、存在问题等情况,结合园区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河长、分段分级河长的责任范围,推进河流的分级管理。三是落实指导督察。建立健全园区督察体系,督察长协助总河长、副总河长对河长制工作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督导,全面建立河长制指导督导检查工作,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要求积极推进河长制有关工作,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实行执纪问责。2021年,根据园区纪委《关于景洪工业园区河长制落实情况存在问题的监督检查建议书》,河长办公室制定下发了《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园区纪委河长制落实情况建议书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和《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开展河长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责任人、各级河长按要求开展巡河做好记录工作,并加强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提升辖区人居环境,促进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实现对园区范围内河流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全面实行村级河长巡查工作制度。

(4)针对“宣传教育工作不深入。”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林业政策法规、卫生知识等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各类企业负责人的生态环保观念。园区要求曼沙农场、曼沙社区、企业等部门制定宣传横幅,在醒目位置进行悬挂,并在各类会议上,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林业政策法规、卫生知识等,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对环境保护的重视。二是加大对环保、林业、卫生等正面典型的宣传报道以及违法案件查处的曝光。园区办公室在春节、泼水节等重要节日,组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通报各类环境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三是充分利用园区窗口网站、微信群、电视、广播、公开栏等开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环保的自觉性、积极性,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环保理念,形成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

3.关于“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土地出让金收缴入库不及时”问题。西双版纳星际置业有限公司“凤鸣里”项目,宗地编号为532801006004GB00500,应缴土地出让金56.660.000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已追缴土地出让金12.000.000元,未缴44.660.000元,未缴部分对企业进行了多次约谈,并下发“催缴通知单”给企业。

(2)针对“纪检监察机关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监督。制定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监督工作方案,明确监督责任、监督方式、监督周期、监督具体措施,确保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监督检查精准到位。同时,强化实地监督、蹲点监督,以常态化实地监督压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切实纠正整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等不良作风。二是强化重点工作督促整改。继续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河长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等专项纪律检查,切实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管理、工地扬尘治理等重点工作的督促整改落实,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工作推进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及负责人进行追责问责,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三是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相关业务学习。围绕新任务新要求,组织园区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监督联系单位的相关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水平,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精准发现问题。

4.关于“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风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开展警示教育不到位问题。一是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召开党委会和干部职工大会进行专题传达,在全区进行通报,开展警示教育和集体廉政谈话,做到防微杜渐、认真反思、深刻汲取经验教训。二是加强警示教育相关规定学习。组织园区党委班子和办公室人员认真学习收发文处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拟办文质量,树牢定期开展警示教育的意识,确保今后涉及党政班子成员的处分问责通报一律提交党委会开展警示教育,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实现“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教育效果。

三、下步打算

(一)继续抓好整改,确保件件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强化督促检查,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要把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与行政单位监督结合起来,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动态督查严格督查考核,促进工作落实。采取设立举报电话、明查暗访、定期检查、突击抽查和随机复查相结合等方式,查找问题、督促整改,对工作消极懈怠,落实缓慢、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691-2757355;地址:景洪工业园区锦绣路2号;电子邮箱:603148820@qq.com。

 

 

 

 

                                      中共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委员会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