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1-10-12 17:28:50 | 【 打印正文 】

中共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的通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4月8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对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进行了民生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回头看”。2021年5月18日,州委巡察组向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州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作为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当作当前的一项最主要的政治任务来落实。接到《关于做好八届州委第十三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报审及整改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西巡办〔2021〕61号)后,2021年5月19日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对州委第三巡察组交办的事项坚决拥护、照单全收、对号入座,认认真真领会要求,仔仔细细剖析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研究,逐条制定改进措施。会议确定成立以委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其他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委属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发现问题整改领导小组,成立整改工作办公室在疾控应急科,制定了《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存在的2类9个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倒排时间进行整改。截至8月31日,4个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5个问题立行立改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整改情况方面

关于“人居环境乱象突出,公共安全隐患较多”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未做到应收尽收”问题。截至2021 年 4 月 30 日我州医疗机构联网系统的 医疗机构数为 811 家,已签约医疗机构 811 家,签约率已 达到 100%。4 月 25 日未签约的 4 家医疗机构已落实整改,勐海打洛洁睿诊所和勐海打洛段菊元诊停业后 4 月 28 日已办理注销。勐海勐遮闫友明牙科诊所和景洪嘎洒和碧诊所已与金盛公司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

(二)关于州委民生领域(人居环境)专项巡察整改情况方面

关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创卫工作力度不够”问题。州爱卫办积极发挥牵头作用,组织开展春季灭鼠、爱卫月、无烟党政机关创建、无烟日活动等爱国卫生运动。督促指导3县市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城市),2021年1月25日召开全州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创建暨业务培训会议,4月协调省级专家组对景洪市进行指导,5月协调玉溪市专家组对勐海、勐腊县进行指导。7月组织州级专家对勐海县开展“慢性病示范区”技术评估,对勐腊县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先进城区”州级技术评估现场考核。州创卫技术指导组坚持每月到各县市开展国家卫生县城(城市)创建技术指导,认真梳理问题清单,督促问题及时销号清零,促进卫生创建工作健康有序推进,确保年底三个县市达到国家卫生县城(城市)标准。

(三)关于巡察新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生态环境护方面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不透,综合运用新思想理念统揽全局指导工作不到位”问题。州卫生健康委党组加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组织,研究制定了《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展生态环保问题“以案促改” 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时安排部署工作。6月30日组织观看了《东河之问》专题警示片,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深刻汲取教训,做到以案为鉴,引以为戒,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责任。结合“清廉西双版纳”建设,州卫生健康委党组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集中传达省纪委省监委关于景洪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问题、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铭真高尔夫球场整改不力问题、保山市东河污染问题等典型案件追责问责情况通报。7月2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综述,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理念,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疾控应急科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推动卫生城市(县城)、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目前全州3个县市已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城市),22个乡镇创建省级卫生乡镇,138个村创建省级卫生村。3个县市已全面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城市),参与了三个季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暗访考核评估和全州乡镇(街道、农场)推进爱国卫生“7+2个专项行动”考核。

2.关于“党委(党组)落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爱国卫生‘7+2个专项行动’推进不平衡”问题。州委、州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督办推进会研究部署工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每月深入县(市)开展调研督查,召开现场推进会议,着力解决“7+2专项行动”和卫生创建难点、堵点问题。在持续推进城区爱国卫生“7+2专项行动”巩固提升的同时,将“7+2专项行动”延伸到乡镇、街道、农场,制定《西双版纳州“7+2专项行动”乡镇(农场)考核办法》,严格执行爱国卫生“7+2 个专项行动”的督导、督查、巡察、暗访、回访制度。每季度对全州所有乡镇(街道、农场)推进爱国卫生“7+2 个专项行动”进行考核打分排位,落实通报、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考勤考核。印发《西双版纳州党政机关带头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掀起爱国卫生运动、创建无烟机关、制止餐饮浪费和厉行节约等工作推进新高潮。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每月坚持到县市开展“7+2专项行动”和国家卫生县城(城市)创建调研督查,着力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州创卫技术指导组每月坚持到到县市开展国家卫生县城(城市)创建技术指导,认真梳理问题清单,落实问题月销号清零制度,全力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城市)创建。组建傣族、哈尼族、拉祜族等少数民族翻译组,采取“用民族干部宣传、用民族语言讲解、用民族文字阐释、用民族节庆展示、用民族文化体现”“五用”方式,宣传普及爱国卫生运动相关知识,提升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健全调度曝光机制,严肃追踪问题。截至目前,州委、州政府召开“7+2专项行动”督办推进会、现场推进会共15次,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暗访工作13次,完成第三季度乡镇(农场、街道)“7+专项行动”考核,督办调度指挥作用成效明显。

(2)针对“城乡居民饮用水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州卫生健康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持续加强对辖区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截至目前,共完成水样检测259件,合格230份,合格率88.8%。其中:农村饮用水182份,合格155份,合格率85.2%;农村学校饮用水9份,合格8份,合格率88.9%。监督检查饮用水被监督单位83家(含双随机任务23家),下达监督意见书8份。2021年国家、省级生活饮用水双随机监督完成率100%;抽检样品26份,合格率61.5%;查处案件1起,处罚金额2000元。非双随机监督检查查处案件6起,罚款11100元。

(3)针对“大气污染整治工作不到位”中“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整治不到位”问题。州卫生健康委充分发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和参谋助手作用,有序推进“洁空气”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六个严禁”和“六个管控”,大力推广秸秆回收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74.13%;全州235个建筑施工工地安装了扬尘在线监测设备174 套,安装率74%;公示3批黑榜涉及项目65个,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88份,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01家,处罚金额444.05万元;各县(市)主要入城口新建119套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共冲洗大型货车和渣土车41764辆次;全州城市建成区餐饮油烟单位油烟净化器安装率达 98%;全面巡查矿山、水泥、商品砼、砂厂、木材加工、包装印刷、汽修、炉窑等企业进行排查,对发现问题的176家企业要求限期整改,立案查处21家,抓拍黑烟车221辆,查处尾气排放超标车辆5辆。淘汰老旧汽车1324辆,交警、生态环境启动了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测工作。

(4)针对“河(湖)长制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结合卫生健康部门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主要负责指导和监督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的工作职责。与水利、住建、生态等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积极配合,结合国家、省有关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要求,制定印发《2021年全州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西卫健发〔2021〕65号),全面安排部署全州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任务,通过开展监测,系统了解全州饮用水卫生基本状况,为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持。已完成水样检测259件,合格230份,合格率88.8%。其中:农村饮用水182份,合格155份,合格率85.2%;农村学校饮用水9份,合格8份,合格率88.9%。

(5)针对“宣传教育工作不深入”中“卫健部门忽视对健康生活、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问题。州卫生健康委以“众参与”专项行动为抓手,与宣传部门聚焦群众关注的健康问题,组织开展各类健康科普教育,加强对卫生法律法规、健康常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先进典型宣传,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饮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全面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了2021年世界防治麻风病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全国疟疾日、碘缺乏病日、农村地区食物中毒防控集中宣传教育、食品安全宣传周、第33个爱国卫生月、第34个世界无烟日、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全民营养周暨“5.20”中国学生营养日、2021年西双版纳州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健康巡讲等主题宣传活动。各县(市)积极调动居民共同参与国家卫生县城(城市)创建,畅通爱国卫生建议投诉平台,居民对卫生状况的满意率均达到90%以上。

3.关于“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督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责任方面” 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纪检监察机关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驻州卫健委纪检监察组一是加强督促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根据巡察反馈意见,纪检监察组做到及时跟进督办1次,督促部门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职责,对问题整改有效传导压力,确保反馈问题“条条有回应,件件有落实”。二是认真加强信访问题线索的调查。深入部门和直属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全面调查和了解有关工作情况,特别针对信访反映的有关涉嫌违反纪律的问题线索开展核实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信访核实工作2件,立案1件。三是对反映信访问题加强梳理整改。召开部门单位干部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有关党纪党规,针对信访反映出的有关问题,督促查找制度短板进一步加强整改,强化对干部的教育引导,提高干部的纪律意识。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开展廉洁教育。按照“廉洁西双版纳”建设活动方案,督促部门组织干部学习开展好“清廉机关”“清廉医院”创建活动,增强干部纪律“红线”意识;继续督促和协助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廉政学习,接受廉政教育,开展廉洁专题党课。

三、下步打算

(一)加强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将城乡整洁行动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美丽乡村建设、爱国卫生7+2专项行动、创卫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合力抓好城乡环境整治。

(二)按照《2021年全州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要求,有序推进,全面完成年度各项饮用水卫生监测任务指标。根据饮用水卫生监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找准切入点,加强与水利、住建、环保等部门的协作联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农村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力度,提高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水质净化、消毒设施设备,解决微生物、感官、消毒剂等指标不合格的问题,建立饮水工程管理和消毒处理的长效机制,确实提升全州饮用水水质合格率。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饮用水供水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安全饮水知识培训,提高卫生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完善饮用水卫生监测体系建设,逐步建全从取水、制水、供水全过程的水质监管体系。强化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住建、卫健等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建立覆盖水源、输送水、供水和饮水全过程的联动监管体制和机制,实现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供水厂状况和水质卫生监测等信息共享,定期共同研究提升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的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障饮水安全。

(四)加强监督考核,认真抓好落实。层层压实责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突出重点、难点问题,紧盯薄弱环节,强化帮扶指导,督查督办,有力有效推进爱国卫生“7+2专项行动”和国家卫生县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落实。

(五)加强宣传力度,全面发动群众。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卫生县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形成人人参与、户户受益的良性循环,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增强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行动整治的积极性,把“干部干、群众看”转变为“干群一起干”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良好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691-2122886;地址:景洪市么龙路9号(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电子邮箱:bnwsfb@126.com

 

 

                                         中共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