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1-10-12 17:27:47 | 【 打印正文 】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0日至4月8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进行了民生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回头看”。2021年5月18日,州委巡察组向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自觉。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州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开展民生领域(人居环境)专项巡察“回头看”情况的反馈意见》及巡察意见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研究、深刻反思巡察反馈指出的涉及自然资源部门事项的题,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整改。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坚决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完善巡察整改工作措施,狠抓巡察整改任务落实。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督办,形成牵头部门负主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负其责的整改工作格局,确保巡察整改深入扎实、有序推进。

(三)坚持从严从紧,压紧压实责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及时对州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类研究,迅速研究制定《州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州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16个问题,逐项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根据整改工作进展及时召开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督导会,全面盘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存量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题研究部署下步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整改情况方面

1.关于“生态环境形势严峻,风险隐患较为突出”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基本农田保护不力”问题。一是州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先后召开全州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现场推进会议2次,召开专题会议7次,成立耕地占补平衡工作领导小组及项目指挥部,印发《西双版纳州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管理实施方案》(西政办发〔2021〕15号)文件,采取以州级为主,县级配合方式推进实施。已完成垦造水田任务2016.987亩;2021年下半年拟立项申报占补平衡项目11个,申报建设总规模1.74万亩,拟计划总投资5.95亿元,预计可产生水田指标1.5万亩。大力实施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增加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确保如期完成省下达垦造水田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和“十四五”全州重大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二是严格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转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新增耕地报备入库有关事项文件的通知》(云自然资耕保〔2021〕456号),委托云南测绘工程院加派技术力量,加大对已实施完工项目的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入库。截至目前,已入库新增耕地指标:耕地数量指标4343.6115亩、水田规模2016.987亩、粮食产能267.085万公斤。三是严格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方案的通知》(云自然资耕保〔2021〕399号)要求,委托云金地科技有限公司,在完成前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调查、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3.0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初步疑似图斑核查”等工作基础上,以“三调”统一时点更新成果为准,在稳定耕地中按照质量优先顺序,调整补足永久基本农田,将不具备划入条件的3.02万亩非耕地地类调出。

2.关于“政府主导随意调规,土地利用率偏低”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未完成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目标任务”问题。一是高位推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经报请州政府调整充实全州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州长任组长,分管副州长为常务副组长,各县(市、区)及州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二是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攻坚行动,督促各县市、园区全面清理排查历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情况,逐宗分析原因,并制定分类处置方案,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省级下达的年度处置任务。州人民政府通过专题会议、制定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攻坚行动工作方案、集体约谈、实地综合督查、联合督导等方式推动处置工作。2021年省厅下达批而未供处置任务量3700亩,闲置土地处置任务2954.29亩。截至2021年9月27日,全州已处置批而未供1384.65亩,已完成处置任务的37.42%;已处置闲置土地5855.4亩,已超额完成省厅下达任务。三是对重大项目进行挂牌督办、跟踪问效,对工作推进缓慢、处置不力的严肃问责约谈。四是以州政府文件印发《2021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重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督促各县市、区加大力度、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3.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侵占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欠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整治工作不到位”问题。一是督促勐腊县配合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完善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二是指导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加快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编报,加快土地出让及时收缴土地出让金后分期完成欠缴被征地农地保障金问题的整改,力争2021年12月前分期完成整改任务。

4.关于“环保工程领域乱象丛生”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在建重点工程项目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问题。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梳理、核实重点工程项目信息,依据项目建设业主和各县市统计数据,督促指导项目建设单位依法申请,依法完善相关用地手续。截止目前,用地规划许可证已办理108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办理100个。

5.关于“人居环境乱象突出,公共安全隐患较多”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两违’问题查处整改不力”问题。一是严格按照《西双版纳州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标对表,严格督查,跟踪问效;二是对全州“两违”及州级公务员小区违建整治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压紧整改责任,全力推进整改;三是建立通报制度,各县市局每月向“两违”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改进展情况,由办公室汇总后向州委、州政府和州纪委监委报告;四是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州局成立督查督办工作组,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督办工作,确实推进整治工作进度,对于慢作为、不作为的,严肃问责,并公开通报,全程督促整治。共通报县市区政府“两违”整治工作情况2次,督查督办县市区推进“两违”整治工作4次,向州人民政府报告2次。截至目前,整治违法建筑3752处136.553万平方米;累计查处整改土地违法473宗4015.8亩。

6.关于“整改销账明显滞后”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矿业权涉及各类保护地整改工作推进缓慢”问题。一是对未退出保护地的矿业权,逐个分析研判,列出清单,压实整改主体责任,采取由易到难逐个整改;二是积极主动向矿业权人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工作引导,指导矿业权人主动退出;三是针对到期涉及各类保护区矿业权还未提出申请延续的,下发催办通知书6份,明确时限,督促矿业权人在规定时限内向当地辖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延续申请。截止目前,共完成整改8个(其中5个注销探矿权、3个采取避让退出),面积40.97平方公里。

(二)关于州委民生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整改情况方面

1.关于“‘两违’建筑整治效果不明显”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违法建筑增量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问题。一是认真进行法律宣传;二是动员村民积极配合旅游度假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三是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组织人员拆除流沙河沿线30多户村民的违章建筑(含曼养广等2个村民小组5户村民建盖违章建筑5处0.19万平方米);四是景洪工业园区曼沙村委会曼柳等5个村民小组193户村民在橡胶林地内建盖违章建筑193处。根据整改方案,市自然资源局正在对该违建进行实地逐宗核实,现已完成外业实测100宗,93宗在测,待外业完成后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核实;五是曼回索远航物流城侵占农地、违建的问题。目前景洪市政府已批准对该建筑进行强拆,由于强拆需要多部门联合,现在工业园区与景洪市政府正在对接拆除方案。

2.关于“私搭乱建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旅游度假区辖区内私搭乱建未全面完成拆除工作”问题。一是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正积极与景洪市城市管理局对接整改主体问题;二是对三个小区违法违规问题逐一登记,制作问题清单,针对不同问题类型制定整改措施,分类处置;三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7至9月共到旅游度假区督促检查1次,通报整治整改进展情况1次。

3.关于“不敢担当、慢作为现象依然存在”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南联山农场十七居民点住房改造项目进展缓慢”问题。督促指导景洪市和旅游度假区依法完善二期剩余用地手续20.75亩,2021年6月30日,南联山农村十七居民点住房改造项目已依法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三)关于巡察新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不透,综合运用新思想新理念统揽全局指导工作不到位”问题。一是将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局党组、中心理论组和干部集中学习;二是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开展西双版州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安全格局专题研究,按照国家和省级下达对原划定生态红线开展生态评估工作的要求,依据《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实施方案》《生态红红线评估调整完善规则》《生态保护红线内矛盾冲突完善规则》等规程,对原划定生态红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8213.23平方千米,占全州国土面积的43.01%,依据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和各类保护区范围要求开展了多次调整,全州累计调出生态保护红线内矛盾冲突446.39平方公里(66.96万亩);三是按照职责严格落实生态红线管理工作,严格建设项目占用生态红线审查、审批工作;四是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和省下达的关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目前已完成修复实施方案编制审查工作。

    2.关于“党委(党组)落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城市综合治理能力存在短板”中的“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滞后”问题。一是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专项规划,完善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强化规划管控,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约束性和权威性,决不让任何一个新增建设项目脱离规划管控,决不让任何一间新建民房散落在规划以外;二是有计划推进城市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指导景洪市有序开展片区控规修编工作,完善流沙河片区、嘎栋片区、度假区二期控规修编;启动江北片区控规修编。有效解决规划审批时间久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老旧,与发展实际不符等问题;三是启动城市更新各专项规划,指导景洪市完善人民防空专项规划、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市域乡村建设规划、主城区澜沧江与流沙河沿线区域风貌控制规划等规划。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老旧城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老旧社区和城中村改造规划。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加强城市治理中的风险防控。加强城市道路、供水、电力、环卫、防洪排涝、抗震、消防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加快城市风貌改造,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完善养老、托幼、医疗等公共服务机构布局和建设,建设“15分钟便民生活圈”。

  (2)针对“河(湖)长制责任落实不力”中的“责任单位问题排查梳理不全面,保护治理工作研究不深、措施不力,普遍存在未开展行业指导督导检查工作,未制定工作计划等情况”问题。一是州自然资源局作为流沙河河长办公室,根据《云南省2021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及《2021年西双版纳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文件要求,制定了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点。二是加强学习。根据《西双版纳州河长制办公室关于组织学习<东河之问>》系列专题片并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组织局干部职工观看《东河之问》系列专题片和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查找不足,进一步落实河长要求。三是截止目前,按照流沙河河长的巡河检查要求,组织了2次河长巡河检查工作,在巡查过程中对发现的河道违规采沙、违法在河道范围建房、在河道内倾倒垃圾等问题,按照河长制要求,对景洪市、勐海县下达了2次河长令,对于巡查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形成问题清单,我局向州河长提出了《关于对流沙河治理问题整治意见》并报请州河长下发景洪市、勐海县政府开展流沙河治理工作。

  (3)针对“宣传教育工作不深入”问题。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开展土地法律法规宣传。安排专人参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科技宣传周”宣传,充分利用“6.25”土地宣传日进行全方位宣传,共发放资料8920份、张贴宣传画报8张。参加专项巡河联合执法活动5次。

3.关于“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土地出让金收缴入库不及时”问题。一是指导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采用司法途径追缴西双版纳金版纳酒店置业有限公司“金版纳尚城”项目欠缴土地出让金8121.58万元。2021年5月31日法院受理并于6月22日下达了裁定书,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分四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和滞纳金,2022年3月25日前完成缴纳。同时,法院将担保财产金版纳·尚城项目的D007号(面积3690.98平方米)和G302(面积2327.87平方米)房产予以查封,如不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则处置查封的财产清偿债务;二是指导景洪工业园区管委会采用变更4号路1号支线设计方案不占用该宗土地和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方式解决西双版纳星际置业有限公司“凤鸣里”项目欠缴土地出让金4866万元问题。2021年5月景洪工业园区4号路1号支线施工建设方案已确定用地范围不占该宗地,不需进行土地置换。目前,已缴纳土地出让金400万元。

   (2)针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工作滞后”问题。一是按照省级下达的《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96号)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合并备案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自然资源修复〔2020〕154号)要求,制定下发《关于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对全州矿山编制方案备案事宜进一步作了补充说明和要求;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有效矿山《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备案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县市目标责任任务,并将每月编制备案完成情况进行通报;三是开展督促指导三县市自然资源局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截止目前,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备案64个。

   (3)针对“纪检监察机关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大“点穴式”“体验式”“蹲点式”等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力度,督促责任人、责任科室按照整改时限按质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配合监督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驻州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主动做好工作对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二是主动邀请驻州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一同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突击察访、随机抽查等监督检查,切实将州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民生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落到实处。

三、下步打算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将以本次专项巡察“回头看”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与加快推进我局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强力推进自然资源管理的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持续推进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相统一,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扎实做好巡察整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进一步强化职责使命,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减、力度不松,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意见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个阶段才能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对照整改时限,跟踪督查,确保如期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建立健全台账制度,逐个逐项跟踪问效,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三)进一步树牢问题导向,着力构建工作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及时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把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和上升固化为各项制度规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691—2152693;地址:景洪工业园区榕林路1号;电子邮箱:107742769@qq.com。

 

中共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