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巡察办:推动巡察监督与组织监督贯通融合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1-06-08 10:03:25 | 【 打印正文 】

近年来,西双版纳以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州委巡察机构与州委组织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为抓手,以“四个强化”为主线,积极探索整合监督力量、共享监督成果的实现形式,推动巡察监督与组织监督贯通融合走深走实,助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人才培养,促进队伍建设。一是选优配强巡察干部。严格按照组织程序选拔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的干部组成巡察机构领导班子,为巡察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目前,州委巡察办、巡察组已配备16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其中州委巡察办主任由州纪委常委担任。二是选拔培养巡察人才。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政法、信访等部门中选拔培养一批政治坚定、公道正派、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人才建立了人数为148人的巡察人才库和18人的巡察组长库。抽调后备干部、新提拔干部参加巡察工作,为高质量开展巡察工作提供有力人才保障。三是发挥巡察“熔炉”作用。在巡察中发现识别干部,对抽调干部在巡察期间的政治表现、组织纪律、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评估,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强化支持配合,促进质量提升。一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州委组织部将巡察业务纳入全州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会同州委巡察机构共商培训重点,将巡察理论知识和有关党内法规作为重点培训内容,为巡察干部提供系统性、规范性的培训,不断提升巡察干部理论素质和专业水平。二是做实巡察情况通报。每轮巡察前,州委组织部积极向州委各巡察组通报被巡察单位人员配备、干部队伍考核及相关干部日常监督情况,并及时将12380信访举报平台受理的信访举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通报州委巡察组。三是认真组织专项检查。结合八届州委各轮巡察工作,在巡察进驻期间派员成立专项检查组,同步对三县(市)及25家州直部门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将专项检查结果通报州委巡察组,并写入巡察报告反馈被巡察单位整改。

强化日常监督,促进整改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州委组织部成立了由部领导牵头负责,干部监督科综合协调,相关科室具体落实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结合成员科室职能职责,组建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日常监督队伍,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在日常联系指导的基础上,突出问题导向,做细做实日常监督,以“外在压力”倒逼被巡察党组织将整改抓到位、抓到底。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及时对巡察发现问题进行分类登记,将日常监督的内容细化为被巡察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整改落实情况、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内容,分解到组织、干部、人才等相关科室负责落实。建立管理台账,对列入整改的问题实行销号管理,在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的同时,要求被巡察党组织每季度报告一次整改情况,相关责任科室每季度报告一次监督整改工作情况,严格销号标准,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行评估,对整改不到位的重新整改。三是创新监督方式。各科室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干部日常监督、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建工作调研、干部作风调研等工作抓好整改日常监督。组织开展2次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项监督检查。组建调研组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全覆盖调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判分析,并点对点反馈问题清单,每年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在向上级党组织开展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时,报告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情况。把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列入被巡视巡察单位年度民主生活会的一项报告内容,结合巡视巡察反馈整改要求,对被巡视巡察单位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严格把关,认真审核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派出民主生活会督导组全程参加、指导,确保民主生活会真正达到推进工作的效果。

强化三个融入,促进成果运用。一是融入干部监督工作。制定《中共西双版纳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预警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干部监督预警信息库,将巡视巡察中发现的干部问题线索、干部问责情况及干部日常表现纳入预警管理,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提供依据,为组织部门选人用人分析研判提供参考。二是融入干部考察工作。把干部考察时听取巡视巡察组意见形成制度性安排,并写入考察方案。干部考察时,认真听取巡视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意见建议,全方位了解被考察干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等情况,对巡视巡察反映情况不良的干部一票否决,对巡视巡察监督期间表现突出、作风优良的干部进行重点关注,切实借力巡视巡察,推动干部考察及选人用人更精准、更科学。三是融入年度考核工作。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采取考核组与领导班子面谈、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深入细致了解,推动整改落实见底到位,取得实效。(州委巡察办王志文  欧艺||责任编辑 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