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州委编办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0-07-13 17:49:08 | 【 打印正文 】

根据州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7月7日,州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州委编办)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州委第五巡察组组长胡伟文主持召开与州委编办主任罗家志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州纪委常委、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州委巡察办主任吴娟传达了州委书记陈玉侯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会上,胡伟文作了动员讲话,吴娟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罗家志作了讲话。

州委第五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州委编办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州委编办全体在职人员,州纪委州监委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州委巡察组负责同志指出,州委决定对州委编办开展常规巡察、进行“政治体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州直机关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州委巡察组和州委编办必须共同完成好的政治任务。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尤其是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被巡察单位“三定”规定,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以问题为导向,盯住关键少数,深入查找政治偏差。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加强对制度执行、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践行“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为我州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州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强调,开展巡察既是对被巡察党组织党员干部的政治关心、组织关爱,也是州委交给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的共同政治任务。州委编办要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职责使命和政治责任,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落实见效;要保持政治定力,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增强政治自觉,切实提高政治觉悟,严格执行《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精神和州委有关要求,自觉接受“政治体检”,共同完成好州委交给的政治任务。

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表示,州委编办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坚决服从州委的决定,一定全力支持配合好巡察组工作,自觉接受“政治体检”,共同完成好州委交给的政治任务。一是坚决讲政治、守规矩,深刻认识开展政治巡察的重大意义。通过开展巡察,推动州委编办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尤其是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落实见效,努力践行“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二是坚决讲大局、守纪律,全力支持配合好巡察组工作。认真按照巡察组要求,及时提供各项材料,主动接受政治巡察,尊重巡察组的同志,做到不遮掩、不敷衍、不抵触、不造假,把各方面情况原原本本、毫无保留地向组织报告,自觉接受组织检阅。三是坚决找问题、抓整改,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同志负责、对群众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实事求是地查摆问题,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坚决做到巡察前即知即改、巡察中立行立改、巡察后全面整改。并以此次政治巡察为契机,全面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组织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州委第五巡察组将在州委编办工作4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691—2450219,15308814341;专门邮政信箱:西双版纳A021号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2020年8月15日(节假日期间正常接受来信,暂停受理来电、来访)。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州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州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州委编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州委编办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