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州政协机关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0-07-13 17:43:47 | 【 打印正文 】

根据州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7月6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州政协机关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州委第三巡察组组长田力主持召开与州政协机关党组书记岩罕滇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州委巡察办副主任肖湘云传达了州委书记陈玉侯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会上,田力作了动员讲话,肖湘云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岩罕滇主持会议并讲话。

州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州政协机关党组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州政协机关其他处级干部,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干部职工,州纪委州监委驻州人大、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州委巡察组负责同志指出,州委决定对州政协机关党组开展常规巡察、进行“政治体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州直机关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州委巡察组和州政协机关党组必须共同完成好的政治任务。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尤其是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被巡察单位“三定”规定,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以问题为导向,盯住关键少数,深入查找政治偏差。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加强对制度执行、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践行“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为我州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州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强调,开展巡察既是对被巡察党组织党员干部的政治关心、组织关爱,也是州委交给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的共同政治任务。州政协机关党组要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职责使命和政治责任,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落实见效;要保持政治定力,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增强政治自觉,切实提高政治觉悟,严格执行《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精神和州委有关要求,自觉接受“政治体检”,共同完成好州委交给的政治任务。

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表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巡察工作部署。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接受巡察作为一次全面检验党建工作成效、提升政协机关服务能力的机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决策部署上来,全面落实巡察工作要求,以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全州政协系统做出示范。二是积极支持配合,坚决保障巡察有效开展。全体干部职工坚决服从州委巡察组工作安排,端正态度配合做好巡察,把接受监督检查作为一种政治担当和行动自觉,以积极的状态全力支持巡察组工作。三是坚持立行立改,坚决抓好巡察整改销号。政协机关将以这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薄弱环节,引导政协干部队伍勇担职责使命,弘扬实干精神,担负新时代政协机关的新使命,为更好发挥服务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州委第三巡察组将在州政协机关工作4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691-2450213、15368930341;专门邮政信箱:西双版纳A019号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0年8月14日(节假期间正常接受来信,暂停受理来电、来访)。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州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州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州政协机关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州政协机关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