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做足“绣花功夫”开展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工作质量评估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1-02-24 17:07:58 | 【 打印正文 】

“我们要充分发挥问责工作质量评估‘考核棒’作用,对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办结的案件进行全面评估,推动办案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2月18日,州纪委州监委部署新一轮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为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文明案,去年,州纪委州监委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开展案件质量开展专项检查,有效推动了全系统用“绣花功夫”正风肃纪反腐。

2021年,州纪委州监委制定出台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工作质量评估工作方案,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执行到位、管理规范8个方面开展问责工作质量评估工作。

问责工作质量评估分四个阶段开展。自查阶段,明确由各县市纪委监委、园区纪委要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对2018年2月以来办理的问责案件从问责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等7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全覆盖;交叉检查、抽查阶段,由州纪委州监委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对县市纪委监委、园区纪委2018年2月以来办理的问责案件进行交叉检查、抽查;评查评估阶段,由州纪委州监委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重点从问责的启动、调查、报告、审批、实施等环节对州纪委州监委各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2020年办理的问责案件进行评查评估,对2018年2月至2019年的案件质量自查自纠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整改落实阶段,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自查自纠、交叉检查、抽查、评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及时整改、纠正偏差,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问责程序、强化问责执行,做好“后半篇文章”,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努力做到问责一个对象、剖析一类问题、堵塞一处漏洞、教育一批干部,唤醒群体责任意识,彰显问责威力。(姜大炜|| 责任编辑 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