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监督责任 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0-08-27 10:27:31 | 【 打印正文 】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所辖地区、部门和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结合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干部日常监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掌握的问题线索,突出关键少数,紧盯重点岗位……”。

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全州领导干部履职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近日,西双版纳州在全州范围内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时间为8月20日至11月25日,共分为安排部署、自查自纠、核查整治、整改落实四个阶段。

为进一步规范专项整治时间步骤,该州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西双版纳州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重点清理和规范党的十八大以后发生或延续的,影响领导干部公正执行公务、廉洁行使职权的借贷行为,主要包括:以本人、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的名义,与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发生借贷关系;以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单位或个人出借资金并收取利息;将从单位、个人获得的借款,或从银行、其他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资金转借谋利;为他人的借贷提供帮助,收取介绍费、中介费、担保费等费用;其他违规借贷行为。

“此次整治范围为全州各级党政机关及参公管理单位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相当层次的职级干部(四级主任科员以上);全州各级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管理机构领导人员(相当于乡科级副职以上);全州各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选派到参股企业的相当层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范围内党的十八大以来退休的人员。”州纪委州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道。(西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