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出台“四办法一方案”推动“一把手”和同级监督有形有效

来源 :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2-11-24 11:06:43 | 【 打印正文 】

“各位党委(党组)书记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较好体现了‘一把手’的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要从自身看问题、从主观找原因、从思想查根源……”11月17日,西双版纳州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听取下级党组织“一把手”述责述廉,并开展评议工作。这是西双版纳州今年强化对“一把手”监督的一个重要举措。

党的二十大报告在部署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时,强调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今年以来,西双版纳州不断总结创新“一把手”和同级监督的务实举措,出台“四办法一方案”,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

“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是关键。”州纪委州监委相关负责人说,“管住‘关键少数’,关键是要找准方式方法,切实推动‘一把手’监督制度化常态化,这样全面从严治党才有震慑力和说服力。”为此,州纪委州监委制定出台《西双版纳州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方案》,细化19条强有力的监督措施,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委监督和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有效规范“一把手”权力运行,初步形成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制度框架。

同时,为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破解同级监督难题,解决以往同级监督缺乏保障的问题,州纪委州监委以制度约束为突破口,狠抓同级监督制度建设。一方面,协助州委制定《关于加强党内同级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同级监督范围、原则、内容、方式。另一方面,制定《州委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领域州管干部谈话办法》,规定就州管干部存在的纪律作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向州级领导制发监督提醒函,提出工作建议,多载体推动“一岗双责”落地落实,实现责任压力进一步传导。

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规范决策用权,扎牢风险防控“篱笆”是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关键环节。针对选人用人、审批监管、土地使用权出让、资源开发、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企业并购重组、资产处置、金融信贷、大额资金使用、执纪执法、司法活动等涉及公权力行使的重大事项容易滋生和发生腐败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西双版纳州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和报告办法(试行)》,明确了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规插手干预的具体情形,以“记录”和“报告”的方式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和强化监督。

2022年度,西双版纳州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26人,同比增长100%。从查处案件情况看,党员干部腐化堕落往往源于小事小节的失守,先破“纪”再破“法”,为固堤坝强监督,管住用好“关键少数”,推动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紧紧围绕政治关、权力关、交往关、生活关、亲情关,深入查找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制定出台《西双版纳州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暂行办法》,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筑牢防治腐败的坚实防线。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推动开展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做深做实‘一把手’监督,促使‘一把手’成为管党治党的‘一把好手’,以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撬动对‘绝大多数’的监督,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州纪委州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姜大炜 || 责任编辑 谭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