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出台以案促改工作制度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2-06-20 16:01:56 | 【 打印正文 】


反腐败斗争不仅要查办案件,还要做实查办案件的“通篇文章”,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是“后半篇文章”。日前,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出台《以案促改工作制度》,标志着全州以案促改工作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

州纪委州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出台《工作制度》是为了规范和强化各级党组织运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着力构建防范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形成管人、管事、管权的制度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工作制度》明确,各有关党组织对以案促改工作负主体责任,统一领导、统筹推进管辖范围内的以案促改工作。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应当落实好“一岗双责”,负责分管领域和部门的以案促改工作。

《工作制度》全文共二十五条,明确了以案促改工作的方法路径、时间节点和具体举措。《工作制度》规定,各有关党组织应当聚焦推进“一城两区”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生态环境保护、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有针对性地选用典型案件开展以案促改。

《工作制度》要求,纪委监委应当围绕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件,采取“蹲点式”调研、“点穴式”监督等方式,实地走访调研监督,全面掌握案发单位政治生态情况,对照“病灶”开“药方”,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提出以案促改要求。巡察机构要把以案促改工作情况纳入巡察范围。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工作制度》规定时间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制定以案促改方案,综合运用各类警示教育载体,切实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具体化,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身边人受到触动、警醒、知止,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蔡毓华 || 责任编辑 谭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