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出台“正负面清单” 为政商交往提供“精准标尺”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2-06-16 18:00:05 | 【 打印正文 】


“勐海县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胡明春违规插手和干预招投标问题……2022年2月,胡明春受到政务记过处分……”今年以来,西双版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行动作为落实“清廉云南”建设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监督责任的履行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推出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为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近日,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制定《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工作意见》,明确了政商交往中11项正面行为和11项负面行为,以“正负面清单”形式厘清了政商交往的“雷区”和“安全区”,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提供了“精准标尺”,鼓励支持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与企业家交往中既靠前服务、主动作为,又清白纯洁、守住底线。
在营商环境护航行动中,州纪委州监委立足职责定位,通过实地走访、随机抽查、与企业负责人座谈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援企惠企政策落实情况等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前哨”作用,把监督“探头”架到营商环境第一线,通过强化日常监督,督促州级各职能部门对照政策落实不到位,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政商关系“不亲”和“不清”等19个监督治理重点开展自检自查,多角度、全方位掌握干部工作作风和工作状态,及时发现阻碍优化营商环境的问题症结。截至目前,通过督促自查发现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等方面的51个问题。
“不得利用职权索取、收受企业的礼品、礼金……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正负面清单”的推行,就是要让党员领导干部把握政商交往的尺度,远离政商交往的“非”,始终做到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切不可在思想上松绑,既要防止“亲”而不“清”,搞圈子文化、站台文化;又要防止“清”而不“亲”,在位不谋其政。今年以来,西双版纳州受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103件,已办结31件,处理2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
“在出台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双十一条’之前,我们发出了《关于公开征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的通告》,明确着力查纠全州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在服务企业、服务发展方面存在的九类突出问题,下一步我们会加大对干部“正负面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处政商关系中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以有力监督举措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全力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该州纪委州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谭婧 姜大炜 || 责任编辑 谭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