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不是“句号”,而是“逗号”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1-10-11 08:45:03 | 【 打印正文 】

“我一直认为组织给我的处分过重,今天经过你们细致的解释了违纪违法行为的定性和党纪法规的相关规定后,我理解并且愿意接受处分,请组织放心我会及时纠错,继续在工作岗位上履职尽责。”因违反工作纪律、职务违法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的刀某在一次回访教育时说道。

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显著政治优势。对于审查调查来说,做透思想政治工作,矫正审查调查对象不正确的价值观、侥幸心理和对抗心理,是提高审查调查工作质与效的“法宝”,是践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理念的体现。但思想政治工作不局限于审查调查过程,处分决定更不是审查调查工作的句号,而是逗号。立足教育挽救、深化标本兼治,探索“一对一、两明确、三注重”的工作方法,强化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做实做细纪检监察“后半篇文章”。

“一对一”因人施策。受到处理后,有的受处分人员思想负担重,产生“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想法,工作畏首畏尾;有的不能正视自己的问题,存在抵触情绪;还有的迫切想离开或者改变工作环境……面对存在这些想法的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工作要因人而异、因事施策,区分情况、分类处理,对压力大、思想负担重的,帮助心理疏导,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对存在错误理解认识的,耐心做好纪法解释;对自暴自弃表现不良的,及时敲响警钟。

“两明确”靶向治疗。明确回访方式和内容,采取谈心谈话、共同学习、走访等方式相结合,有的放矢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根据受处分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处分类型,与回访对象谈心谈话、共同学习党章党规及相关政策文件,向其单位领导、同事了解其思想动态、工作生活表现及困难、处分决定的执行等情况,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思想转化,促使其正确认识错误、正确对待处分,唤醒其初心使命,鼓励其提振精神,激发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内在动力。

“三注重”提升实效。注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结合,党委(党组)围绕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在日常工作、党内政治生活、家访过程中及时提醒、时刻关怀;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谁查处、谁回访”的原则,采取见面、电话回访等方式,了解掌握受处分人员合理诉求,让正确认识纪法刚性约束的同时,也能感受到组织的关怀。注重与日常监督相结合,协同各监督检查室、派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了解受处分人员及所在单位相关情况,分析研判存在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折射出的所在单位或地区政治生态情况,及时对关键人、关键事、关键领域进行日常监督。注重与制度完善相结合,通过回访了解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及存在的漏洞,充分利用回访成果,与相关单位、监督部门沟通,促使健全完善制度,将教育、监督、管理、激励贯通起来,做好纪检监察“后半篇文章”。(田琦|| 责任编辑 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