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西双版纳:到案发单位靶向开展警示教育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0-11-19 17:25:05 | 【 打印正文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利用典型的身边案,到案发单位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以此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抓手,用好“一案一整改”机制,以常态化的警示提醒,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紧绷纪律之弦,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不想腐”的思想自觉。

  “到案发单位靶向开展警示教育,就是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避免走形式搞‘一锅煮’。”该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典型案件,解剖麻雀,开展警示教育,做到对症下药、精准施策,让受教育的党员干部真正触及思想和灵魂,避免重蹈覆辙。

  针对系统性突出问题,州纪委监委要求行业系统扎实开展“一案一整改”,聚焦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回到案发现场深挖案件背后的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科学制定“改”和“建”的方案,通过强化警示、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推动实现惩治结合、标本兼治。

  今年8月,州、县纪委监委在卫健系统集中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聚焦勐腊县医院原院长王明亮任性滥权、小官巨贪问题,利用近年来全州查处的医疗卫生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全州1000余名医疗系统党员干部集体接受教育,齐打预防针。

  该州纪委监委从抓典型“身边人”案例入手,通过通报案情、剖析原因、提出建议等,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强化问题整改,做到以案促教、以案促改。目前已到案发单位和系统开展警示教育12场次。

  “决不能前面的人倒下了,后面的人又搞‘前腐后继’。”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用好用活案件成果,靶向精准开展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摒弃“看戏”心态,真正受教育受警醒。在州纪委监委的示范带动下,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用好案件资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发放忏悔书、公开处分决定书,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打出一套“组合拳”,有力推动以案促改。(云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冯国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