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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驻州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督促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开展“五个一”,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走深走实,确保取得实效。
压实一级主体责任。以学习贯彻州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契机,督促各级党组(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书记抓、抓书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切实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双促双推进。
上好一堂廉政党课。各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主动上廉政党课,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坚决纠治“四风”,加强重点环节、关键岗位的腐败治理和防范措施,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把宣布处分决定书作为一次警示教育会,以州林业和草原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孙重民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案为鉴,举一反三,对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农业农村局等监督单位持续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用好身边人、身边事,给党员、干部念好“紧箍咒”,达到“查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作出一次廉政承诺。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要求,各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主要领导带头,班子成员作表率,全体党员、干部“量身定制”廉政承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承诺书》,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承诺践诺,使全面从严治党、勤政廉政成为思想和行动自觉,助推“清廉西双版纳”建设。
深化一次廉政谈话。监督单位党组(党委)通过集中谈与个别谈、普遍谈与重点谈相结合,全面开展廉政谈话,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提升拒腐防变能力、廉洁自律意识。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认真开展监督单位新任科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打好廉洁“预防针”、筑牢廉洁“防腐墙”。(驻州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 唐辉生||责任编辑 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