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州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做好回访人员谈话 激励担当作为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1-01-20 12:49:22 | 【 打印正文 】

                         


“受处分后,组织还会不会管我?留党察看后是否能顺利恢复党员权利?心里还是有一些顾虑。多亏了组织及时扶了我一把,帮我解开心结,重拾了干事信心......”1月20日,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驻州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2020年州中级人民法院受党纪处分的一名党员开展了回访教育。   

开展回访教育,让跌倒者重新‘站起来’,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使其深切感受到组织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激发他们重新干事的热情。”驻州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对处分认识仍不到位的,向其摆明事实、讲清道理,引导其正确认识和改正自身错误,切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将他们“扶”起来,有错有为

为确保回访教育取得扎实成效,驻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坚持教育与关爱相结合。认真制定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回访对象、时间、程序、注意事项,成立回访教育小组,因人施策,通过采取走访回访对象单位领导同事,查阅所在党组对该同志的公务员考核材料、开展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工作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回访对象思想状况、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对回访对象在思想认识、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给予充分肯定,为下一步期满后是否恢复其党员权利的重要依据。(驻州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陈斌|| 责任编辑 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