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严格依纪依法开展违规借贷专项治理工作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0-08-27 18:17:13 | 【 打印正文 】

 近日,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根据州纪委州监委工作部署,围绕州委《关于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监督职责,深入各监督单位(部门)开展监督检查,要求各监督单位(部门)党委(党组)根据《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将专项治理工作相关责任落实到各个领导干部。 
 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在监督检查时指出,一是各监督单位(部门)党委(党组)要站在“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强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压实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在全州范围内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和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专项整治,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把营造党员领导干部干净干事创业转化为具体行动,树好党风、修好政风、带好民风。二是要做到全面清理清查。各监督单位(部门)党委(党组)要根据《方案》要求,集中组织动员部署,按照主动纠正、核查整治的方法步骤,重点清理和规范党的十八大以来领导干部正在发生或者一直延续的违规借贷、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问题。每位领导干部要认真对照《方案》开展自查,准确完整填报《自查报告表》。三是在具体操作中,各监督单位(部门)要强化业务学习,掌握《方案》精神实质,通过认真学习领会纪检监察组和相关部门下发的专项整治政策文件,严格区分违规借贷和正常民间借贷法律事实间的关系认定,更好的把握好纪律、法律法规解释间的界限,做到审慎区分类别、严格依纪依法处置。(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张巍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