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州法院纪检监察组及时传达学习以案为鉴警示教育

来源 :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3-03-02 11:51:01 | 【 打印正文 】


“小节不守,大节失保,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对披着培训‘马甲’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尤其在党的二十大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顶风违纪的,州纪委监委秉持露头就打、从严查处的原则,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下重手处置。”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在监督单位开展培训前动员会上原文向参训人员传达《关于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下属单位借培训之名组织公款旅游问题及教训警示的通报》及近期清风云南持续刊播的《问“剑”破局》系列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同时对带队领导和参训人员提出以上工作要求。

参训同志深受触动,并纷纷在会后表示:“将以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要求为培训基准,在培训学习期间严格遵守党规党纪,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深刻汲取剑川之训,管住自己的‘吃心’和‘看客心理’,心怀戒惧,认真学习,不辜负组织教育培养的苦心。”

越往后监督执纪越严,但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灯下黑”问题屡禁不止,顶风违纪人员依然存在,这对于监督执纪人员是风险也是挑战,在发现问题、处置问题方面必须以更严的标准和更高的要求检视自身、检视工作,才能在履行政治监督职责上履职尽责,不断巡堤检修、培土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会后,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在组内对《通报》再次进行了深入学习和领会,并要求组员在学习中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驻州法院纪检监察组 李燕晔 || 责任编辑 谭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