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州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强化监督检查 严格记录报告 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见效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2-06-21 08:46:42 | 【 打印正文 】


驻州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将督促州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

抓“关键少数”,形成“头雁”效应。始终与州检察院党组同心同向、协同联动,坚持从领导班子自身抓起,以上率下,切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引导全体检察人员不断增强记录报告的主动性、自觉性。通过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检察长以讲党课的形式专题辅导等方式,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确保领导班子带头落实“三个规定”学习到位、认识到位、执行到位。

抓督查检查,强化执行刚性。会同州检察院检务督察室常态化开展“三个规定”记录填报制度落实情况督查,重点督查“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责任是否落实”“是否依照规定如实记录填报”等;运用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形成“月通报、季分析、半年总结、年度专项督察”闭环工作模式,提醒院各部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长期“零”报告的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重点关注并开展谈话提醒。  

抓综合施策,提升填报质效。注重将落实“三个规定”与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全面从严治党、建设过硬队伍等深度融合。督促严格执行《云南省贯彻落实<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要求全体检察人员牢固树立“逢问必录”意识,严格执行记录填录。坚持每月对填报“三个规定”情况进行公示,不断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工作。2022年1-5月,全州检察机关主动记录报告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份49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1%。

抓教育引导,强化谈心谈话。督促以党组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为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谈心谈话活动,党组成员对分管联系部门定期开展交心谈心活动每年不少于两次,以面对面谈话的方式,对照违反“三个规定”案例,强化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逐一明确重大事项填报的完成时间和质量要求,对检察队伍特别是干警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形成党组引领、上下协力、共同出击的执行合力,做实检察机关“逢问必录”工作。(驻州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张巍河 || 责任编辑 谭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