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州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监督单位开展节前廉政提醒谈话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1-09-18 11:30:55 | 【 打印正文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9月18日,州检察院召开“中秋”“国庆”期间廉政提醒谈话会议,引导全院干警守住廉洁底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会上,驻州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结合中秋、国庆重要时间节点,对全院干警进行了集体廉政提醒谈话,并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强化责任担当。牢牢坚持“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既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又要清廉过节,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要始终紧绷纪律之弦,自觉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在讲原则,守法纪的基础上,自觉建立起健康的人际关系。

二是要增强遵纪意识。双节期间是请客送礼、“四风”问题的高发期,也是落实严管干部、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期,全院干警要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八个严禁”,自觉抵制和克服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形式主义和奢靡之风,模范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时刻保持自警、自省、自重、自律,自觉抵制各种风险诱惑、各种不良风气,防止各种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严守“检察人员七严守七严禁”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坚决做到敬畏有所止。 同时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和保密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和外出报备制度,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遇到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妥善解决。

三是要严以律己。坚决反对“四风”,州检院各部室负责人要带头崇廉拒腐,尚俭戒奢,文明节俭,廉洁过节,要自觉抵制诱惑,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严格约束自己。班子成员要加强对分管部门的日常教育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及时纠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通过廉政提醒谈话这剂“预防针”,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促进党员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扎实把党规党纪牢记于心,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驻州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张巍河||责任编辑 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