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州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四督促”助推清廉机关建设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1-07-05 15:56:45 | 【 打印正文 】

  今年来,驻州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通过督促驻在单位全面推进“清廉西双版纳”建设,督促驻在单位将清廉机关建设与党史学习有机结合,督促驻在单位将清廉机关建设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活动相结合,督促开展好家风教育,助推清廉机关建设。

一是始终把清廉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督促驻在单位全面推进“清廉西双版纳”建设工作,强调要牢固树立“生命线”意识,贯彻好《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认真贯彻州委、州纪委的清廉机关建设的部署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知敬畏、存戒惧、明底线。

二是督促驻在单位将清廉机关建设与党史学习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要求,通过开展“弘扬英模精神,传承红色基因”主题党日活动,通过英雄烈士事迹、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初心更加坚定,学习目标更加清晰,党史教育的重要性更加明确,激发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热情,同时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对照先进典型、身边榜样,查找自身在政治、思想、组织、作风、 能力、廉洁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立行立改,整改到位。

三是督促驻在单位将清廉机关建设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活动相结合,通过讲授专题党课,组织开展政治轮训,按要求组织人员参加州委书记讲党课、州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作廉政报告暨警示教育大会,全院干警围绕州委书记、院党组书记讲党课等内容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组织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等学习篇目,夯实忠诚纯洁可靠的思想基础,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

四是督促开展好家风教育。督促 及时向全体检察人员家属发出“致西双版纳检察干警家属的一封信”。倡议干警家属做好“贤内助、严内助、廉内助”,全力支持干警工作的同时,当好家中“纪委书记”,从保护家人的初衷出发,用“夜行语”“餐前话”“枕边风”常念“紧箍咒”,拒贪腐于家门之外,共同筑牢反腐倡廉家庭防线。共同树立“情不可越法、情不可逾规、情不可失德”的亲情观,自我严格要求,高标准做好家风建设,共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防线,守护公正正义、守护美好生活,守护幸福家园,共同锻造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驻州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张巍河||责任编辑 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