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州民政局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贯彻《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0-06-23 16:45:20 | 【 打印正文 】

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2020年7月1日起施行。驻州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干部通过网络下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及时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的新要求新规定。

通过学习,深刻认识了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保障监察机关依法行使政务处分权、完善国家监察制度的重要举措,是继《监察法》之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又一重要制度成果,对于推进政务处分的规范化、法治化,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治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共7章68条,对适用对象和基本原则、政务处分种类和适用规则、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政务处分的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驻州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将不断加强学习并严格执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依法履行监督执纪职责,不断提高执纪执法的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梁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