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州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处分决定宣布和警示教育同步开展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0-05-14 09:41:50 | 【 打印正文 】

岩某身为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且十八大、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违规收受药商礼金;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医药商代表的现金回扣,涉嫌受贿。岩某的行为已构成职务违法,应予严肃处理.......经州卫健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岩某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近日,在西双版纳州某医院会议室,由驻州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织召开了一场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大会,州卫健委有关领导、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医院各科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130余人参加了会议。

这是驻州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督促监督驻在部门,贯彻落实州纪委州监委和州委宣传部印发的《关于在全州领导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推进“清廉傣乡”建设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开展警示教育、持续做好让处分决定“一张纸”变“一面镜”的一个实践场景。

去年以来,为充分发挥案件警示教育治本作用,驻州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督促部门(单位)从典型案件中剖析案发原因,汲取经验教训,着力强化处分决定宣布与受处分人员回访、案件剖析与整改、通报曝光与警示教育同步进行,深化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以案为镜,敲响纪律警钟。通过面对面宣布处分决定,让受处分人在大会上作检讨,面对面剖析总结、面对面反思、面对面督促整改,使党员干部参加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会逐渐成为常态,推进了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和以案促教成为一种工作制度落实。

下一步,驻州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将继续督促部门(单位)把加强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抓手,纳入卫生健康系统推进“清廉傣乡”建设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突出警示教育作用,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不想腐”的政治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