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州直机关纪工委:以“三个一” 确保“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效果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8-09-06 09:09:35 | 【 打印正文 】

为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党员素质,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8月29日至31日,州委州直机关工委组织举办西双版纳州直机关“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州直机关各级党组织260名普通党员(含预备党员)参加培训,州纪委派出州直机关纪工委以“三个一”强化学习纪律、确保学习效果。

作一次动员讲话,端正学习态度。在开班动员讲话中,要求全体学员端正学习态度,珍惜学习机会,认真进行“充电”,增长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拓宽新思路,增强学习本领,解决本领恐慌,切实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思路、创新工作的举措,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见效,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美丽幸福和谐西双版纳作出积极的贡献。

上一堂专题党课,牢记党纪党规。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纳入培训内容,由州纪委派出州委州直机关纪工委负责同志亲自授课,要求参训学员认真学习《准则》《条例》,做到真学真懂真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争做表里如一、忠诚干净担当、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合格共产党员。

定一套纪律要求,确保学习效果。州纪委派出州委州直机关纪工委成立学风监督组,要求参训学员佩戴党员徽章,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按时参加培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特殊情况需提交本单位领导签字同意的请假条。随机抽查参训学员出勤情况,对违反学习纪律的学员进行通报批评,两年内不作为党内评先表彰对象。请假时间累计超过培训总学时五分之一的学员,不予结业,需重新参加培训。(唐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