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州人大、州政协机关纪检组: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8-03-21 20:47:29 | 【 打印正文 】

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州纪委驻州人大、州政协机关纪检组及时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并开展讨论。

纪检组全体成员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管辖范围内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