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抓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8-01-31 15:35:01 | 【 打印正文 】

近日,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党工委切实履行党内监督责任,按照州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8年领导干部报告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西组电明[2018]1号)要求,认真抓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认真抓好学习教育。区党工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学习教育会,传达学习了西组电明([2018]1号)文件精神。重点学习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结果处理办法》两项法规,聚焦两项法规关于认定漏报、瞒报的基本原则、具体情态,以及因漏报、瞒报应当给予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及其影响期等,开展学习教育,深刻领会文件精神。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党工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贯彻落实两项法规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列入议事日程,要求领导干部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严格按照中央、省、州规定和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19名科级以上(含科级)干部如实填报了个人有关事项,处级以上州管干部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两项法规”,切实做到对党忠诚老实,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切实开展好抽查核实工作。由区纪工委牵头,近期将对每个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抽查核实,并把查核结果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监督管理中,充分发挥报告制度在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中的刚性约束作用。一经抽查核实,若有发现不如实报告或者存在其他问题的干部坚决予以严肃处理,有力维护报告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李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