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出台制度规定 规范派驻机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1-02-24 18:01:53 | 【 打印正文 】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收到委机关交办或者其他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移送的问题线索后,处置不得拖延和积压,应当在1个月内......”

近日,勐海县纪委监委聚焦派驻机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职能职责,制发《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实施办法》,围绕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五个方面,细化45条具体措施,提高派驻机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为确保制度措施科学管用,可操作性,该县纪委监委组织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等部(室)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各流程进行分析讨论,并与10个派驻机构负责人进行谈话,收集相关意见建议,扎紧扎实派驻机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制度笼子。

“运用‘1+2+2+N’监督执纪执法联动机制,由负责联系的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受理的问题线索跟进指导、统筹协调,让参与审查调查工作人员尽快掌握工作流程及方法技巧,做实做细每个环节,有效提升派驻机构审查调查工作质量。”勐海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介绍。

同时,针对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存在发现问题能力不强、实战经验不足、专业能力不匹配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以实战练兵为平台,通过以案带训、以学促用,着力补齐短板,构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一盘棋”的良好格局。(陆慧星|| 责任编辑 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