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坚持抓早抓小提升监督质效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1-02-21 21:03:36 | 【 打印正文 】

“刚才科室负责人提出的工作申请人要到2021年7月才能拿到毕业证书,为什么局党组在2月份就讨论聘用?”近日,勐腊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协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在参加县直某监督单位党组会时,发现该单位在聘用护林员时存在“萝卜坑”岗问题,当场叫停该项议题。

不久前,该纪检监察组在参加另一监督单位党组会时,发现库区移民应急维稳经费没有建立使用管理制度,开支范围过于笼统,存在廉政风险隐患,纪检组负责同志要求该党组尽快补充完善细化相关制度,提高单位管理治理效能。据悉,2020年以来,该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被监督单位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23次,叫停不符合事项2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7条。

近年来,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县纪委监委的授权,对被监督单位的“三重一大”在酝酿产生、讨论决策、部署开展、完成效果等各环节开展精准监督,通过全过程监督控制结果,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做实事前监督。明确要求各单位对 “三重一大”事项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坚持按规定程序、规范动作进行,党组会须提前两天向纪检监察组报备议题,纪检监察组重点围绕涉及的“三重一大”事项,就执行规范性文件或政策依据,看前期酝酿是否充分、是否实地考察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并提出意见建议,做实事前监督。

发挥事中“把关”作用。坚持凡涉及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纪检监察组必派员列席,会议过程中严格把关,对常规事项,只提意见建议、不参与决策;对明显不符合程序、甚至违规的事项,要求党组暂缓研究或者撤销不议,防止违纪违法情况发生;对一些把握不准的问题,做好情况记录和资料收集,及时向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报告,与监督联系的纪检监察审查室分析研判,切实发挥事中监督作用。

压实事后整改责任。对“三重一大”事项在实施开展和完成效果方面,纪检监察组将其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通过督办督查、抽查复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做好登记汇总并以清单形式向单位“一把手”反馈,要求履行好主体责任,督改并行,严防“三重一大”事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勐腊县纪委监委 朱琦|| 责任编辑 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