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100小时查清办结一起留置案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1-01-25 17:24:22 | 【 打印正文 】

2020年12月7日,勐海县监委对涉嫌挪用公款的云南省黎明农工商联合公司第三分公司二队会计何某进行监察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2020年12月11日,何某涉嫌挪用公款一案调查终结并移送审理。从留置到移送审理,该案仅用近100小时……这不仅是勐海县监委开展留置案件快查、快处、快移,更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具体体现。

快速处置

2020年10月27日,何某因涉嫌挪用公款进行手机网络赌博,在公款输光后,自知无力偿还、罪责难逃,便做出了割腕自杀的轻生行为,何某涉嫌挪用公款一案随即暴露。

案发后,黎明农场纪委及时向县纪委县监委上报了案件线索。与此同时,县纪委县监委也收到县公安局移送的关于何某涉嫌职务侵占、巡察组移交的关于何某涉嫌贪污公款的案件线索。

在线索转办的同时,县纪委县监委召开会议研究处置方案,并第一时间将案件情况报告州纪委州监委。县纪委县监委在何某身体状况恢复良好、思想情绪基本稳定的情况下,于12月7日再次召开会议,果断对何某采取留置措施。

快查快结

分工突破,快查快结,有效缩短办案周期。为了保证该案快查快结、高质高效,县纪委县监委从多个单位部门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调查组。调查组既有熟悉法律的业务精英,又有熟悉财务的行家里手,同时为了培养锻炼办案骨干,专班还搭配了新加入审查调查一线的新生力量,抽调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与。

从宣布留置到调查结束移送审理,调查组仅用不到100小时,就查清了何某利用担任黎明农工商联合公司第三分公司二队会计的职务便利,挪用资源费、宅基地租赁费用于手机网络赌博的违法犯罪事实。

快速移送

“调、审、诉”三同步,快速移送确保案件不“回炉”。出于案件的综合效果考虑,勐海县纪委县监委积极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相关单位做好工作衔接,推动形成了监察调查、案件审理、审查起诉三同步工作格局。12月17日,何某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勐海县纪委监委  杨哲郎 || 责任编辑 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