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一案双警示 推动警示教育制度化开展

来源 :景洪市纪委市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0-09-26 23:37:36 | 【 打印正文 】

“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最终权财两空,那些他曾经利用手中权力送出的一个个人情,谋取的一点点私利,是岩温罕断送自身政治前途挖下的一个又一个坑。”一名检察人员感慨道。

近日,景洪市纪委监委到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通报该院原副检察长岩温罕严重违法案件的有关情况,深刻剖析案件根源、提出对策建议,督促市检察院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引以为戒,持续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市检察院迅速召开由全院干警参加的“以案为鉴,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大会”,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在会上作了深刻反思,指出岩温罕案反映出市检察院党组在管党治检方面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足,存在对干警日常监督管理“宽松软”、对班子成员纪法教育不够等问题。

自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系列活动开展以来,为确保警示教育做细做实,市纪委监委以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为抓手,深入开展一案双警示教育活动,即办案室会同案审室、宣传部到案发单位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同时由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单位党组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实现一个案件两次警示,促进警示教育效果最大化。

“一案双警示的目的就是要督促单位党组履行好主体责任,使其明白警示教育不仅是纪检部门的事情,激发单位党组的主观能动性,真正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市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介绍。

为确保一案双警示落到实处,市纪委监委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好监督职能,真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在市纪委监委到单位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后,督促单位党组及时高效召集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在警示教育方案、流程等方面提供专业指导,并收集汇总活动开展情况反馈至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一案双警示,就是要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刻以廉为要,端正崇廉务实作风,通过让党员干部牢记前车之鉴,不断提高警觉,使之自觉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养正气、祛邪气、固根本。”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侯德国  丹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