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公开澄清不实举报 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来源 :景洪市纪委市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0-08-05 09:00:00 | 【 打印正文 】

“希望岩硬同志消除顾虑,放下思想包袱,立足本职,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同时,希望在座的各位同志也要学会自觉接受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相信组织,正确对待监督。”

近日,景洪市纪委市监委在嘎洒镇政府召开了对不实举报的澄清反馈会,通报了群众举报信所反映问题线索的调查核实意见,以面对面的方式为被不实举报的景洪市嘎洒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岩硬同志澄清正名、消除影响。

2020年5月底,市纪委市监委收到群众来信反映岩硬同志相关的违纪违法问题。同年6月,市纪委市监委对该问题线索开展核查。经核查,反映岩硬同志在景洪市嘎洒镇重大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失实。

会上,岩硬同志激动地表态,“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被举报,一开始真的感到十分困惑和不解……今天,组织专门为我召开澄清反馈会,让我卸下了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十分感谢组织对我工作的认可和肯定,在今后工作和生活中,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不辜负组织的培养和信任!”情况澄清之后,岩硬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2020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为群众行使监督权力提供了遵循。但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持续巩固,社会上出现一些肆意滥用举报权力的情况,恶意举报、不实举报等行为屡禁不止。这不仅空耗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资源,同时给党员干部带来巨大的影响和困扰,严重挫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积极性。

当前,景洪市正处在重大项目推进的特殊时期,市纪委市监委本着依纪依法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及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态度,给党员、干部服下担当尽责的“定心丸”,为干事者撑腰、为奔跑者加油,在全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

近年来,市纪委市监委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景洪市纪委市监委关于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的工作方案》《景洪市容错纠错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要求,稳步开展不实信访举报澄清正名工作。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将澄清正名作为不实举报了结的一个重要环节,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合法权益,消除因诬告陷害、误告错告等产生的不良影响,释放纪检监察机关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态度。截至目前,全市已公开澄清2起不实举报。

“为受诬陷者澄清问题,并不是为纪律‘松绑’,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也不能仅靠纪检监察一己之力,需要全党上下长期不懈地努力。对于已经被澄清的干部,纪检监察机关也会继续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一次澄清并不能保证干部以后不变质,今后若发现被澄清的党员干部存在违纪线索,也将严肃追责问责。”市纪委市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张灿坤  袁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