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安排规范、使用高效、运行安全……”日前,景洪市纪委监委向分管副市长发出监督提醒函。
今年以来,景洪市纪委监委紧盯政治责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坚持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作为查处重点,做实做细监督基本职责,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行动。
市纪委监委制发《开展政治监督“护航行动”工作方案》,聚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抓好文旅康养等7个重点产业发展以及壮大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等8个方面重点任务开展专项监督,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发现和解决“七个有之”问题。下发《督办函》及时跟进监督,动态分析整改成效,以强有力的传导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到位。
市纪委监委进一步强化联动监督,制定《纪检监察监督与党委政府督查贯通协同工作办法(试行)》,推动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实现政治监督与政治督查相互衔接、有机贯通、高效协同。与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联合抓好对州委、市委决策部署和“作风整顿年”活动等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治政治偏差;将“坚定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等8个方面纳入政治监督重点,指导各级党组织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目标任务,提出具体举措、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监督推动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截至目前,深入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监督检查64次,检查发现的115个问题;对1名乡镇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此外,市纪委监委以《景洪市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细则(试行)》为抓手,发挥“室组地”联动机制,采取“重点监督+常态化监督”相结合,统筹抓好中央、省委巡视和州委、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监督,推动形成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源头治理的监督完整链条。对七届市委第二轮、第三轮巡察涉及的12个市直单位、1个乡镇、1个国有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44个,正督促进行整改。
据悉,市纪委监委持续在提升政治监督质效上下功夫,通过一月一督查、适时与监督联系单位党组(党委)进行会商,以及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等方式,动态掌握监督联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研判分析政治生态进行“政治扫描”,并对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综合运用监督工作提醒函、监察建议等,反馈问题、督促整改,借力“时”与“势”,写好政治监督文章。(景洪市纪委监委 周书芹 肖小凤 || 责任编辑 谭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