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微腐败”警示教育大会开到了“家门口”

来源 :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2-11-24 18:28:54 | 【 打印正文 】

“岩某某作为中共党员,在担任曼边村小组报账员期间,违反组织纪律,违规参与决策村小组河道疏通项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私分集体资金,决定给予岩某某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1月7日,在勐仑镇曼边村小组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该镇纪委书记现场通报了岩某某等3名村干部的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

在群众“家门口”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是勐腊县纪委监委深化以案促改常态化,把警示教育向基层延伸,“零距离”传递警示震慑的一个缩影。

为推动警示教育“下沉”,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从源头上整治基层“微腐败”。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以开展“清廉云南”七个专项行动为契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创新监督机制,建立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抓总,镇纪委具体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组协作配合的联动工作机制,“室、组、镇”三轮齐动,把警示教育大会的阵地延伸到镇和村(居)一线,开到群众的“家门口”,着力构建“面对面”“零距离”传递警示震慑的工作格局。

“以前村干部受处分我们都不知道,觉得那些违法乱纪的事感觉离我们很远,没想到现在在‘家门口’就能听到案件的处理结果,这次警示教育大会对我震憾很大。我为县纪委监委的做法点赞。”一名参会的村支部书记会后说道。

“天边不如身边、道理不如故事。”为了做实做细以案促改工作,大力整治基层“微腐败”,县纪委监委积极倡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将警示教育向基层延伸,特别是多形式开展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典型案件警示教育,“零距离”传递警示震慑。

“微腐败”虽小,却伤根基。近几年来发生的“微腐败”案例,有的雁过拔毛、损公肥私,有的麻木不仁、吃拿卡要,有的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这些涉案人员级别不高、权力不大,其行为却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危害不容小觑。县纪委监委畅通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充分发挥信、访、网、电、新媒介“五位一体”检举举报平台作用,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将“微腐败”问题作为纪委常委包案下访、巡察、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的重要内容,擦亮发现“微腐败”问题的“探头”。

县纪委监委主要采取“案例剖析+公开通报”的方式进行。通过在乡镇、村(居)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公开通报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案件成因、当事人自我剖析、参会党员谈感受、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发言等形式,全面查找制度漏洞、监管盲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以查处一案推动警示一片、规范一方,让群众及时知悉案情,同时也为基层党员干部念好“紧箍咒”。除此之外,为放大警示教育的“音量”,县纪委监委充分利用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宣传载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构建立体化警示教育宣传格局,实现惩戒、教育、整改效果的最大化。

截至目前,在各单位(部门)、乡镇和村(居)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11次受教育人数6710人,通报典型案例 49个。

“‘微腐败’虽小,但群众看得最清、感受最深、反映最强烈。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我们警示教育的重点。”县纪委县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还将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警示教育,统筹推进“用好案例、教育警示、查摆剖析、解决问题、完善制度”以案促改“五环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持续深入整治基层“微腐败”,守护好群众利益。(勐腊县纪委监委 鲍海燕 || 责任编辑 谭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