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监察建议“开药方”纠治病根管长远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1-10-15 18:04:40 | 【 打印正文 】


“随着养老金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推进,我们发现全县社会保障领域存在资格确认不规范、内部管理不严谨、工作程序不明晰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后期,我们针对上述问题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监察建议书,一个星期后,涉及参保登记、保费收缴、基金划拨等各个环节的7项制度全部得到完善,监察建议对问题整改、漏洞堵塞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勐海县纪委县监委第一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主任提到。

向监督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近年来,勐海县纪委县监委将推动源头治理、填补堵塞漏洞作为案件查办、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将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作为做细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抓手,不断推动问题解决、督促改进工作、倒逼履职尽责。

“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与‘两违’专办的沟通协调,杜绝‘以罚代法’或‘一罚了之’。”今年7月,勐海县纪委县监委针对县林业和草原局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未从严执行《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导致多起违规建筑被处罚人只缴纳罚款,未依法拆除违建物、恢复林地原状的问题下发了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县林业和草原局认真对照整改,抓好落实,推动问题全面解决。

在实践运用中,勐海县纪委县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中发现的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以具备法律效应的文书,倒逼监督监察对象履行问题整改责任,让纪检监察建议书真正成为具体工作的“催办书”和解决问题的“加急单”。

此外,县纪委县监委着力在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上下功夫,对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制度缺漏导致的连锁反应,针对性地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作为提示风险的“预警灯”和祛除病灶的“处方单”。

“认真反思勐海县水务开发有限公司出现的问题根源所在,对勐海县水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量身定制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办公文书材料、财务工作程序和档案收集管理,强化公司内部机构及个人岗位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等措施。”勐海县纪委县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在核实有关问题线索过程中,发现县水务开发有限公司存在日常廉洁教育缺失、廉洁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等问题。随即,勐海县纪委县监委向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纪检监察建议书,为廉政风险亮起“警示灯”,督促其完善制度,多举措强化廉政教育,切实发挥了纪检监察建议“处方单”把脉问诊“治未病”作用。

为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流于形式等问题,县纪委县监委将纪检监察建议书与警示教育现场会紧密结合,配合使用。即在案件查办完结后,由办案人员将监察建议书带到案发单位,开展现场警示教育,以点对点分析、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通过现场办公定措施、定时限,带领案发单位一起剖析原因,一起谋划整改。有效将监察建议一张纸,变为问题整改“施工图”。

据了解,今年以来,勐海县纪委县监委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8份,涉及7个部门单位及12个乡镇(农场)存在的13个问题,共提出纪检监察建议20条。(勐海县纪委县监委 陶玲红|| 责任编辑 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