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来源 :景洪市纪委市监委 |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1-10-14 23:57:44 | 【 打印正文 】

“请看第三十条,本条款中新增加了‘危险作业罪’,使得监察机关依法有权管辖罪名从100个增加至101个。”10月14日,景洪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容求胜带领全委干部职工开启了新一轮的纪检监察知识储备“系统升级”,本次专题学习的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于2021年9月20日起施行,共9章287条,是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监察法规。这一次的“系统升级”从准备到实施无一不紧扣“新”,实实在在地推动促进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更新。

国庆节收假第一天,市纪委市监委的每一名干部职工收到了一份“礼包”,正是新鲜出炉、由中国方正出版社于9月首次出版发行的《条例》。“没想到《条例》才刚刚施行,我们就领到手了!”案件监督管理室的小李感叹道。

本次专题学习由委领导亲自领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工作经验,重点对《条例》与《规则》《规定》不同的38个方面进行剖析、解读。

“《条例》对监察法内容进行了细化完善,例如以前在审查调查中,采取冻结措施都是参照相关规定,这回就有据可依了。”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人手一本《条例》、委领导亲自领学等方式认真学习《条例》,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完善监察权运行机制重大意义,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能力。

下一步,市纪委市监委将采取党小组学习、部室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在学懂弄通上下真功夫,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促进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景洪市纪委市监委 饶冬梅||责任编辑 肖璐)